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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承和确有专长相关法律释义:《中医药法》(38)

更新时间:2019-07-09 17:36:4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52收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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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医药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为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的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5日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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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释义(38)

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等,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促进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继承和创新。

【释义】 本条是关于中医药科学研究主体、方法和任务的规定。

本条规定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等机构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在国务院发布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明确提出:“健全以国家和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为核心,以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为主体,以中医科学研究基地(平台)为支撑,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中医药领域科技布局。统筹利用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中医药相关科技创新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中医药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中医理论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和优势,建设一批多学科参与、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和较高研究水平的中医理论创新基地。同时,推进中医理论的传承研究、科学内涵现代诠释和实践创新,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研方法学体系,切实加强中医理论创新成果对临床和中医药产业实践的指导。此外,还要鼓励开展自由探索与服务国家目标相结合,完善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运行机制。

二是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中医临床实践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和优势,尤其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的核心作用,支持建设一批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研究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研究室。鼓励以解决临床重大疾病问题、提高临床疗效和健康服务质量、研制诊疗规范技术标准、促进人民健康为目标的实践创新研究。

三是充分发挥企业在中医药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中的主体作用和优势,引导中医药企业加快发展研发力量,支持依托企业建设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中心,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研发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中药新药和诊疗、保健仪器设备研发活动,建立健全产品和技术标准,提高市场竞争力。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在现代科学背景下,中医药学进入了转型发展的新时期,多学科力量参与中医药学的研究,为中医药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中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研究需要引入现代科学的思维模式和应用方法,但是这种研究只有与中医药的传统研究方法相结合,才能真正发展中医药。中医药科研工作在研究方法上应当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相结合。

一是重视运用传统的方法进行中医药科学研究,要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特点和规律,坚持中医药原创优势,坚持中医理论对中医药科学研究的指导,注重继承发掘中医理论精髓。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医药不断吸收和融合各个时期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文思想,不断创新发展,理论体系日趋完善,技术方法更加丰富,也形成了“重视整体、注重平与和、强调个体化诊疗、突出治未病、使用简便”的鲜明特点。中医药传统研究方法是构建中医药理论体系和临床研究的基本方法,数千年的中医药发展史已充分证明了它的科学价值,在多学科参与中医药研究的现实形势下,仍然需要重视中医药的传统研究方法,这是中医药学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二是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中医药的发展更需要依靠科技进步,需要不断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来创新发展。运用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多学科的先进科学技术方法、手段研究中医药,有利于揭示中医药学的本质,促进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继承和创新。因此,要在把握中医药学术主体特征和特色的同时,积极吸收现代科学技术和多种研究方法,坚持主体发展与协同开放、兼收并蓄,把保持中医药特色与现代科学知识、技术方法的应用协调相统一。根据新的医疗实践和科技发展的新水平,结合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新需求,不断建立、发展和完善新观点、新理论与新实践。

三是坚持传统与现代研究相结合,把握中医药传承的方法。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既要努力传承中医药的特点、优势和精髓,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和理论自信,突出中医药的优势和特色,又要积极引进和利用现代科学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用以揭示中医药防病治病的机理,为人类防病治病提供新思路、新理论和新方法。要努力推动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科研方法学体系,丰富和发展中医药对生命、健康与疾病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指导中医药各方面的实践。

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促进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继承和创新。

一是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中医学和西医学是两种不同的医学体系,尽管两种医学在观点、方法和手段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它们都是研究人体生命活动、健康与疾病规律性认识的医学科学。中医药学经过数千年的临床实践,积累了大量防病治病的宝贵经验,并形成了独特的理论体系,是一门拥有大量临床实践经验的医学,正是这些丰富的理论知识与临床经验为医学领域的科技创新提供了源泉。而现代医学是以科学实验为基础,大量采用了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现代医学的研究方法和手段为中医药学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思路与新途径,两种医学之间存在着很强的互补性。几十年来的临床实践已充分证明,中医药领域的重大科学发现和重要科研成果,很多都与中西医结合密切相关,中西医结合医学在很大的程度上促进了中医药学的进步和发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明确提出:“促进中西医结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要加强中西医结合创新研究平台建设,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确有疗效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探索建立和完善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与模式,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

二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继承和创新。中医药的发展,必须走继承与创新并行之路。继承是中医药发展的基础,创新是中医药发展的动力。继承中医药学,通过发掘、整理和总结中医药古籍文献、前人经验与成果,把有价值的精华继承下来,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与理论自信。除了继承前人积累的经验之外,中医药的进步还须通过借鉴、吸收其他学科的先进科学知识、方法手段与科技成果,结合自己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综合的、自主的创新,加快中医药研究策略、方法、技术的革新,促进中医药创新发展关键科学问题的新突破。

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以中医药理论传承和发展为基础,通过技术创新与多学科融合,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构建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技术方法和标准规范体系,提高临床疗效,促进中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为此,中医药学要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要充分利用中医药理论方法的原创优势,将自主创新作为我国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要在系统继承中医药的学术思想和宝贵经验,保持中医药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切实加强自主创新,挖掘中医药的科学内涵,丰富和完善其理论和技术体系,加快建立更为完善、更具效率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进而提出医学整体发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开展新实践,争取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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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编辑:谢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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