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汕头聋哑学校招聘教师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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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和《关于2019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9〕83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局属下汕头市聋哑学校因教学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聋哑学校创办于1959年,位于汕头市陵海路一巷1号,是汕头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占地5.72亩,校舍建筑面积2766平方米,承担着聋童九年义务教育、发展学龄前聋儿学前教育和初级职业技能教育任务,现有学生252人,开设有17个教学班。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2017年至2019年汕头市生源并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聋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 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0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汕头市聋哑学校(汕头市金平区陵海一巷1号)。
(三)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
(5)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6)截止至2019年7月22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
2.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在报名系统填报报考相关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名确认。
(四)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23日下午5时
至7月24日自行登陆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打印。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将作为此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凭证。逾期没有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或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发放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凡被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截至2019年9月1日未能提供本人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原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及教师资格证。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市教育局同意后报考,市教育局需征询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答复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
4.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5.截止至2019年7月22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属政策性加分对象,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时须在报名期限内提交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2019年汕头市聋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奖(加)分申请表》(附件4)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六、考试
考试工作规范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执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本次考试工作委托金平区人社局、金平区教育局承担,纳入金平区2019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统一组织的考试工作。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下旬,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汕头市教育局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汕头市教育局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官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所涉及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考生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事宜在发布招聘公开的官网发布。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面试形式。采取说课和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问答5分钟)。
5.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语文、康复学科说课内容选取金平区小学现采用的九年义务教育二年级(下册)语文教材内容;英语学科说课内容选取金平区小学现采用的九年义务教育四年级(下册)英语教材内容;舞蹈学科说课内容选取金平区小学现采用的九年义务教育四年级(下册)音乐教材内容;计算机学科说课内容选取金平区小学现采用的九年义务教育四年级(下册)信息技术教材内容;体育学科说课内容选取金平区小学现采用的九年义务教育四年级(下册)体育教材内容。说课由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在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情况下独立说课。回答问题环节由评委组长根据说课内容和当前教育教学动态等向考生提出问题。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面试纪律。考生不得带通讯工具、教学资料、参考资料及教具教辅材料进入考场;评委以考生抽签序号登记面试成绩,一律不得询问考生姓名及相关情况;考生进入试室说课时,不得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发布。
七、体检
(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及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目前执行的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体检工作由汕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汕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拟聘人选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一)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选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以下官网或公众号公开公布: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hantou.gov.cn/hrss/);
汕头市教育局(http://edu.shantou.gov.cn/);
汕头市聋哑学校(http://stlyxx.zy.gdedu.gov.cn/),如期间学校网站维护升级,请关注汕头市聋哑学校微信公众号。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十四、公告期间2019年7月13日、14日(周六、周日)市教育局和市聋哑学校正常上班。
十五、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聋哑学校办公室:0754-88560341;
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0754-88853404;
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4-8817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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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年汕头市聋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奖(加)分申请表.doc
汕头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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