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沈阳市育婴员考试鉴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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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按照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辽就﹝2019﹞25号)的有关要求,现就统筹做好我市2019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省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育婴员等3个考试。
二、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11月16、17日,如果怕自己错过考试时间,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到时候会以短信的方式提醒大家考试日期。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1、集体报名
到具有培训资质的单位参加培训的学员由培训单位组织集体报名。培训单位通过登录《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平台》完成报名工作。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9月9日9时,截止时间为9月25日9时,报名资质的复审材料于9月25日17时前送到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608室。
2、个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9月16日- 9月20日 每天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5:00。由考生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608室报名。(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
(二)报名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2019年全省统一鉴定工作时间安排切实做好组织报名等相关工作。
2、各单位应首先处理新增考生数据,再进行补考信息提取。考生成绩在两年内可补考提取3次。
3、在组织报名过程中,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考生资质材料采用电子照相或电子扫描方式存盘(光盘)连同纸质材料上报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单位在提交考生资格审核材料前,须结束在线报名业务。
4、各单位要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核,确保全省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5、2019下半年省统考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依照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19年7月发布的《关于执行劳动关系协调员等6个职业鉴定申报条件的通知》,详见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网址为ln.osta.org.cn)。
6、集体报名须提交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附件3);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和影印件;
(3)学历证书扫描件和影印件 ;
(4)《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
《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填报说明详见附件4,《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通过在线考务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其他申报材料按照职业标准中资格条件规定,根据个人适用条件提交。
7、个人报名须提交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5)。
四、数据上报及要求
全省统考采用在线考务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上报,各单位需登陆在线考务平台(网址为www.zyjnjd.com)后选择辽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进行考生信息录入。照片采集须在报名时现场拍照或使用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5),各报名机构应严格按照考生实际情况录入考生信息,不得随意填写。
五、准考证领取
1、集体报名准考证由各培训学校自行打印,个人报名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各报考单位请认真核对在线报名系统录入和相关报表信息,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要求对报考信息进行签字确认。错误信息更改申请于11月29日前上报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附件:
1、2019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9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
4、电子版照片格式要求
5、关于个人报名事项的说明
6、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收费标准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
附件1
2019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11月17日 | 育婴员 | 5级 | 08:30-9:3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00 操作技能考核 |
4级 | 08:30-9:3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00 操作技能考核 | ||
3级 | 08:30-9:3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00 操作技能考核 |
附件2
2019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职业 | 等级 | 鉴定内容 | 题型 | 题量 | 答题方式 | 分值 | 权重 |
育婴员 | 5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 | 100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技能操作 | 案例选择题 | 100 | 100% | ||||
4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 | 100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
技能操作 | 案例选择题 | 100 | 100% | ||||
3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 | 100 | 上机考试 | 100 | 100% | |
技能操作 | 案例选择题 | 100 | 100% |
附件3
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
报名机构(盖章):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 |
|
二寸彩色 正面免冠 照 片 (35mm×4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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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所学专业 |
职称(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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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职业 |
工龄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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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业 |
申报等级 |
培训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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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类别 |
正考□ 补考□(补考内容:理论□ 实操□ 综合□ 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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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就业(学)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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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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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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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类别 |
证书编码 (或主要证明信息) |
颁(签) 发单位名称 |
查询渠道或方式(查询网址或查询单位、联系人电话) |
自查结果 |
复查结果 |
|||||||||||||
学历证书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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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
是□否□ |
是□否□ |
||||||||||||||||
职称证书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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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证书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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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证明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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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证明 |
是□否□ |
是□否□ |
||||||||||||||||
其他证明 |
是□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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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可查验为是R,填写不完整、查验不到或信息不真实为否R,否R者为无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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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个人真实证明材料的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自觉执行相关的技能鉴定规定。在资格条件查验过程中,我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等规定提供了个人照片、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学籍证明、工龄证明等可以证明本人资历的材料信息,我承诺以上材料信息均为真实。若在有关部门查验中发现有伪造或虚假成分,本人愿意接受取消参加技能鉴定资格或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理结果,如有涉嫌违法,也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市级鉴定中心(省直单位)复 查 意 见 |
经查验,该考生申报的证明材料为: 合 格( ) 不合格( ) 查验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省级鉴定中心抽查意见 |
合 格( ) 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查验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电子照片格式要求
1、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大小不超过18KB;
2、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其它颜色不予受理;
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黑白照片、经翻拍的照片不予受理;
4、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要求:
半身证件照尺寸:35x45毫米;
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
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
附件5
关于个人报名事项的说明
一、报名所需材料:
(一)电子版申报材料:
1.《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附件3);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相件;
3.学历证书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相件,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学信网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照相件。
(二)纸质版申报材料:
1.《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影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影印件,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学信网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影印件。
(三)补考考生申报材料
1.只需提供个人申报表(纸质和电子版),填写要求与新考考生一致,其中申报表中申报条件项和证明信息项不用填写,也不用提供其它要件。
2.所有科目缺考或均未通过的考生视同新考考生,申报材料同新考。
二、有关要求:
1. 《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电子版与纸质版照片相同,照片有关要求见附件4。
2. “申报条件”项目按照职业标准中的资格条件规定准确填写。 例如: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等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3. “查询渠道或方式内容”详实、有效(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学籍证明、工龄证明、其他证明等项目内容对照考生“申报条件”项目对应填写,不相关的不用填写)
4.申报材料按照职业标准中资格条件规定,根据个人适用条件提交,不相关的不用提交。
5. 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等)的各项内容原则上要求一律填写,不存在的填无。
6. 申报表中填写内容均为机打,打印后“承诺人签字”考生本人手写。申报表纸质报送材料扫描件或照相件形成电子版报送材料。(先签字,后形成电子版材料)
7.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邮箱报送,文件夹命名规则为,姓名+身份证号,报送邮箱:syzyzgjd@163.com。
8.现场报名审核前,须确保电子版材料已发送邮箱。
9.错误信息更改申请于11月29日前上报市鉴定中心。
三、报名缴费
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现场缴费,缴费方式为现金收费,收费标准见附件6。不支持电子支付,请自备零钱。
附件6
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收费标准(辽价函[2018]19号)
理论 |
技能 |
综合 |
合计 |
|
一级 |
50 |
370 |
200 |
620 |
二级 |
50 |
170 |
200 |
420 |
三级 |
50 |
250 |
—— |
300 |
四级 |
50 |
190 |
—— |
240 |
五级 |
50 |
140 |
——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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