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考试 > 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资料 > 事业单位考试常识类知识点(131):农村土地承包方式

事业单位考试常识类知识点(131):农村土地承包方式

更新时间:2020-02-26 20:17:21 来源:网络 浏览22收藏4

事业单位考试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事业单位考试中作答常识类的题目不可以浪费太多时间,环球网校编辑为大家整理了事业单位考试常识类知识点“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帮助大家积累知识,希望各位考生可以做到每天积累一点点,在考试时可以作答如流。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事业单位考试常识类知识点:农村土地承包方式

2020年是我国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也是最后一年,为实现脱贫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放活农村产权制度,对于《农村土地承包法》,我国是在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公布,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从整个《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历程上来看,我国始终将“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我国农村土地的承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家庭承包方式,另一种是其他承包方式。根据《农村土地管理法》的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这是最为基本的一种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即家庭承包;另一种承包方式则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章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对于农村“四荒地”,开垦难度大,并且收益周期较长,农民承包意愿较低,则一般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式进行承包,而且一般亩数较大。

对于农村土地,不管哪一种承包方式,都应该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坚持以下原则:(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四)承包程序合法。且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引导进程农民自愿有偿交还承包地或者流转土地经营权,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契合国家对于“三农”问题的一贯态度,“多补少取放活”。目前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甚至进城落户,我们在国家政策层面推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农民增收拓宽渠道。

更多事业单位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环球网校事业单位考试频道。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即可获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相关备考资料。虽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一定的限制,但2020年各省事业单位统考安排也可以提上日程啦!!!为及时获得2020年各位考生所在省份事业单位统考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等考试节点信息,推荐各位考生使用环球网校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预约成功可尽早获得通知哦。

分享到: 编辑:yangjngwen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事业单位考试资格查询

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事业单位考试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事业单位考试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