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建筑监理员考试知识点(7月6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理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应承担的安全责任:(1)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 (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事故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3)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行标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自2004年1月13日起施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伟三年。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4、事故等级划分:(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末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就当遵守该条例。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该条例。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学习是一个知识积累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古人说的“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学习要有恒心、毅力。空闲时间与其沉迷于追剧或者游戏,为什么不刻苦学些谋生本领,提高人生的追求。以上就是环球网校为大家带来的建筑监理员考试知识点,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也可点击下方免费下载领取学习资料。
最新资讯
- 2022年建筑监理员知识点总结(4月12日)2022-04-12
- 2022年建筑质检员知识点总结(4月11日)2022-04-11
- 2022年建筑施工员知识点总结(4月8日)2022-04-08
- 2022年建筑材料员知识点总结(4月7日)2022-04-07
- 2022年建筑预算员知识点总结(4月6日)2022-04-06
- 2022年建筑质检员知识点总结(4月2日)2022-04-02
- 2022年建筑安全员知识点总结(4月1日)2022-04-01
- 2022年建筑测量员知识点总结(3月31日)2022-03-31
- 2022年建筑资料员知识点总结(3月29日)2022-03-29
- 2022年建筑施工员知识点总结(3月28日)2022-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