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劳动关系协调员报名公告发布
河南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关于2020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补充通知》得知:“2020年河南劳动关系协调员报名公告发布”。
各省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管县(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技能人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22 号)精神,结合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经省鉴定中心研究决定,报厅领导同意,将于 8 月初采用非接触式远程在线考试模式开展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河南劳动关系协调员报名考试形式
采用云考试和云监考系统,实现非接触式远程在线考试。本次考试流程:考试报名——考试通知(通过手机、邮箱发送通知)——考前试考试测——正式考试。
二、2020年河南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试时间
统一鉴定日期为 2020 年 8 月 8 日。
三、数据上报
(一)各省辖市鉴定中心和省直报名点录入考生信息时,需考生确认其身份证号、近期电子版证件照片、日常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和邮箱等信息正确无误,并要求考生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该表在“在线考务平台”报名系统中生成)上签字确认。
手机和邮箱用于考前接收考试系统安装、环境准备、试考试测、正式考试通知,照片用于考试中人脸识别。因报名信息错误造成无法接收考试信息和正常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各省辖市鉴定中心和省直报名点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 2020 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豫职鉴〔2020〕1 号)相关报名要求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审核报名条件,提交数据时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资格审核承诺书”。(附件 1 )
(三)为确保非接触式远程在线考试的顺利进行,开展全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各省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需在数据上报前同考试技术支持单位签订考试服务协议。
(四)各省辖市鉴定中心和省直报名点要按时提交鉴定数据和电子缴费表。省鉴定中心接受报名截止日期为 7 月 27 日,逾期不报的单位将不安排其考生参加鉴定。
四、考生报名要求
(一)考生应按照《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络考试设备和网络环境》(附件 2)的要求,具备相关设备和网络。
(二)考生应具备熟练的电脑操作、文字输入能力。
(三)考生应做好考试准备并在指定时间完成考前试考、试测,未参加考前试考、试测的,视为放弃正式考试。
(四)考生要严格遵守《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网络考试考场规则》(附件 3),如有违反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核方案
本次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因疫情防控需要,考核方案作相应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 级、2 级)、劳动关系协调员(2 级)不再撰写论文,采用机考答题形式进行。
请各省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直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组织考生报名,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圆满完成统一鉴定工作。
附件:
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育婴员全省统一鉴定时间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0 年7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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