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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入门——建筑工程小知识分享: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原则和依据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0-08-28 16:23:00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0收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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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装配式建筑具有质量好、效率高、施工快等优点,克服了传统建筑生产效率低、施工速度慢、建设周期长、劳动强度大、材料消耗多等缺点。因此,装配式建筑作为一种新兴的建筑施工方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环球网校为大家带来装配式建筑入门——建筑工程小知识分享系列。

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原则和依据是什么?

1) 重大事故发生后, 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

2)建筑工程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重大质量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凡发生重伤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

3)重大事故的调查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成立调查组负责进行。 调查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劳动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并应邀请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派员参加。必要时, 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方面的老师协助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财产损失的评估工作。

一、二级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报请人民政府批准;三、四级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报请人民政府批准; 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会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

4)质量事故发生后,质监站应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调查处理并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

装配式建筑作为一种新兴的建筑施工方法,其很多优点都是传统建筑无法比拟的。因此,在现代建筑业快速发展的时代,我们应该转变观念和思路,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来研究和发展装配式建筑,使其成为现代建筑业发展的主流方向,为现代人们提供更多更好的舒适安全、绿色环保的居住空间,促进现代建筑业的发展。以上内容就是“装配式建筑入门:建筑工程小知识分享”,更多精彩内容可继续关注环球网校!点击下方免费下载,可领取装配式精华考点/课程讲义。

分享到: 编辑:高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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