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宿迁泗洪县公办学校教师招聘136人公告
泗洪县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泗洪县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在编教师1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4.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两年择业期内(以毕业证落款时间算起至本公告报名结束之日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3)泗洪县内各公办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7)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9)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10)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11)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开选岗和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ong.gov.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
报名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名材料递交、资格审核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现场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3日9∶00—15日16∶00
报名地点:泗洪县教育局(洪泽湖东大街9号)一楼服务大厅
报名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①信息填写完整的《泗洪县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同时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③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从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教师资格证书(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或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4)),根据相关规定,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两年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本次招聘中可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考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须提供当地人社局劳动就业处开具就业创业证或近三个月未缴纳社保证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报考两年及以上学校任教经历岗位的,须提供《中小学校任教经历证明》(附件5),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⑥本人2寸照片2张。上述①—⑤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核的、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审核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时收取笔试考务费100元/人。进入笔试的考生名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通知。逾期不领取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2.报名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泗洪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02-05岗位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直接组织考试,其他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补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12∶00—16∶00。
(4)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考生现场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关机、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试内容为报考本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本次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因各种原因(如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面试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泗洪县教育局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演课。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开选岗和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公开选岗定岗办法请见附件2。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考生当场一次选定岗位后,不得再提出更改。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按具体聘用单位)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在考察、体检、公开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体检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理关系接转手续,逾期不按要求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审批。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内,须服从泗洪县教育局安排到乡镇学校交流任教一定年限。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在服务期内参加县外招聘教师考试被录用的将追究违约责任,并函告用人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简章发布。由县人社局与县教育局共同发布。
(二)考试组织安排。本次招聘所有考试由县人社局与县教育局共同组织,考试全程邀请县纪委进行现场监督。
(三)责任分工。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县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七、其他
本简章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泗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27—86239269、86243109;
监督电话:
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
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组,0527-8079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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