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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选聘39人报考条件

更新时间:2021-01-26 14:59:33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9收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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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已发布,共选聘39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至2月2日。以下是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年四川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选聘39人报考条件”的详细内容。

2021年四川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选聘39人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快捷查询入口)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选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2月2日。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次选聘中“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至2021年1月27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除外)。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选聘单位联系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考试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编辑推荐:2021年四川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选聘3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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