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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临汾市霍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20人公告

更新时间:2021-10-09 10:50:09 来源:霍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14收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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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霍州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已发布,共招聘120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8:00至10月20日18:00,以下是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年山西临汾市霍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20人公告”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霍州市2021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临汾市委组织部备案、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霍州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霍州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一般性岗位(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岗位----岗位一)。

3.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5.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6.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由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6日8:00—10月20日18:00

报名及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址: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www.huozhou.gov.cn)。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霍州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5×35毫米,分辨率295*413像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报名平台提供照片处理工具)。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及缴费

资格初审由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报名人员在提交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及报考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1年10月21日18:00资格初审工作结束。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即可按网上提示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18:00,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3.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霍州市人民政府网(www.huozhou.gov.cn)发布通知,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岗位,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招聘人数3:1比例的,报请临汾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4.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它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它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务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准备,妥善保存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它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4)笔试结束后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可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视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程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面试由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工作所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拟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5人,全部为外聘专业人员,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面试工作。

(5)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由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后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www.huozhou.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对象经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由市委组织部、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关待遇,实行5年服务期承诺制度。

五、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uozhou.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六、咨询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霍州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7-5624480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霍州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docx

3、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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