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评师|安全热点新闻分享:湖北十堰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销号管理
编辑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表(完整版)
温馨提示:2021年安全评价师考试已经结束,如何第一时间查询考试成绩?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安全评价师成绩查询、证书领取等重要时间节点环球网校都会通过短信提前通知您,预祝各位考生都能考取自己满意的成绩!环球网校已开通安全评价师报考资格免费查询服务,想要参加2022年安全评价师考试的考生可以点击查询,输入学历等信息既可快速查询结果。
日前,十堰市政府办印发《十堰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销号管理制度(试行)》《十堰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制度(试行)》,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所有事故隐患明确整改任务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文件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所有事故隐患实行销号管理。
行业监管部门应建立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清单台账,并报同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事故隐患清单记录的情况应客观、全面、准确,须明确隐患单位、隐患部位、发现时间、隐患来源(检查人)、计划整改销号时间,确保所有事故隐患全录入,做到“有查必留痕”“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事故隐患所在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照事故隐患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整改方案须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凡是检查排查、举报、投诉、信访以及上级交办的事故隐患,均由隐患所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整改,限时消除,确保隐患不演变为事故;行业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负责具体指导、督促监督、验收复查、隐患销号。
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类、建档和上报,并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的原则,立即组织整改,并做好记录。
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程设备、技术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进行认定,分级和上报。企业无条件认定、分级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安全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重大隐患的等级,论证和编制整改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重大隐患等级,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按照《湖北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分级挂牌督办办法》第二条规定执行。
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直至按要求完成相关隐患和问题整改。对经停产、停业整顿治理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销号管理中不作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鼓励实名举报,根据情节奖励3000元至5000元
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制度适用于十堰市内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受理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举报属于本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根据“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对举报人依法实施奖励。
举报人可以通过市长热线12345、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书信、走访等方式举报事故隐患、违法行为。
对于举报事项,举报人要提供事件的时间、地点、问题、情形等情况,并协助调查。对不愿提供自己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匿名举报人,尊重其意愿,但不进行奖励。
对实名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3000元至5000元奖励。
同一事项被多人多次举报且内容基本相同的,只奖励第一顺序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下列举报不适用于本制度的奖励规定。
(一)正在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非法违法行为。
(二)生产经营单位已开始整改或已向应急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整改方案的。
(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
(四)匿名举报或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的。
(五)已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的。
(六)生产安全事故已依法调查处理的。
(七)重复举报的。
(八)举报受理部门依法认为不应当奖励的。
文件要求,参与举报处理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电话、有关案情及接受奖励等情况;核实情况时,不得暴露举报人的身份;对匿名的举报书信及材料,不得鉴定笔迹。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环球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1安全评价师精选好课(安评师-安全人的进阶之路),点击限时免费领取,不要错过。以上就是今天的安评师安全热点新闻分享,更多安评师考试资讯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全评价师备考资料”,也可点击下方免费下载领取安评师精品学习资料。
最新资讯
- 2024年安全评价师考试资料2024-01-19
- 2022安全评价师:安全现状评价多久做一次?2022-04-12
- 安全评价师|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要求理解2022-04-12
- 安全评价师|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具体要求2022-04-12
- 安评师|安全热点新闻分享:云南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2022-04-12
- 安评师|安全热点新闻分享:安徽组织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试点企业开展应急能力测试演练2022-04-12
- 安评师|安全热点新闻分享:安徽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2022-04-12
- 安评师|安全热点新闻分享:贵州进一步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022-04-12
- 2022安全评价师:安全现状评价几年一次?2022-04-11
- 安全评价师|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部署要求202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