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税师:注意这些个税税收优惠政策即将在2021年12月31日到期!
离2021年结束只有不到两个月了,这些常见的个税税收优惠政策也将在2021年12月31日到期。在此提醒各位纳税人记得提前测算政策到期后的影响,合理享受优惠政策哦!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优惠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优惠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税〔2018〕164号
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参照年终奖计算方式单独计算纳税;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
政策依据: 财税〔2018〕164号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政策依据: 财税〔2018〕164
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依据: 财税〔2018〕164号
特别提醒!2021年第四季度,薪税师全国统一考试正常进行,采用非接触式远程在线机考形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下午17:00前。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9日。
2021年第四季薪税师考试报名接近尾声,小编建议考生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网校会及时提醒大家2021年薪税师考试时间,抓紧时间预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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