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事业单位招聘82人公告
2021年黄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黄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1年黄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此次招聘将指定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hy.gov.cn/)和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黄岩人力社保)为招聘信息官方发布媒体,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以《2021年黄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为准。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6日之后出生)。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7.部分岗位要求台州户籍,台州户籍是指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和台州市生源的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8.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9年2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9.面向黄岩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范围和对象为:2016年6月19日以后退役的,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且在黄岩区参军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时间以退役证为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根据台政函〔2018〕34号文件精神,面向黄岩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定向招聘仅限1次;2.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面向黄岩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所涉及的范围、对象及条件等事项由黄岩区征兵办、黄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三、报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9时—4月8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6日9时—4月9日17时。
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确认提交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本人资格初审进度。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审核未通过意见,可在报名时间内修正完善报名信息后再次报名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1年4月10日9时-4月12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官方媒体上及时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请在2021年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联系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76-84120961)进行改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21日9时—4月24日12时。
请已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一)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4月24日上午举行,地点及笔试相关信息详见《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09:0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 100 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二)面试和技能测试
各岗位均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部分岗位增设技能测试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6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按技能测试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确定面试(技能测试)对象时,在确定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技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本次招聘共涉及两个岗位需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改革研究和促进中心综合文字岗位技能测试科目为《综合文字能力测试》,区传媒集团新闻采编岗位技能测试科目为《新闻写作》。
五、资格复审
技能测试和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携带《报名表》,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已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书面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官方媒体上公布。报考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作放弃面试(技能测试)资格,上述各类情况以及资格复审前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递补工作须在面试(技能测试)开始48小时前完成。资格复审结束后有放弃面试的,不予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个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分数比例详见附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增设技能测试的岗位,若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后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技能测试后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分数比例+《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分数比例+面试成绩×分数比例。增设技能测试项目的岗位,则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后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分数比例,其中技能测试后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分数比例+《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分数比例+技能测试成绩×分数比例(技能测试后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
体检由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相关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文件签发)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官方媒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的农业户籍人员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须将户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集体户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及职业)等相关信息。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21年4月6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1年4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2021年4月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符合户籍不限条件的报考人员落户时间不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资格)、从业(执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4月6日。
4.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5.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设定,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是否相符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决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部分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必须与学位证书相对应,不对应者不予报考。
6.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技能测试)、体检时须出具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一律不得当作身份证件。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现役军人、黄岩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截止2021年4月6日)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9.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0.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1.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考生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2.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3.考生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官方媒体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电话:0576-84120961、0576-84120962),以便研究处理,以正式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1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策,则按策执行。未尽事宜,由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做释明。
本公告由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招聘计划、资格条件、技能测试、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2021年黄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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