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恩施州事业单位考试招聘751人公告
2021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满足我州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1〕14号)等规定,结合恩施州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2021年我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370家事业单位推出610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51名,有关情况详见《2021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统一考试公开招聘的招聘公告等信息通过恩施州人社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发布;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报名窗口于4月11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1年4月7日9:00至 4月12日17:00,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人社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1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详见附件2“考试费用注意事项”)。
4.打印准考证: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21日24:00,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18-8246006,8230176。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2021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类(B类)、自然科学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3)。
3.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依规提出调整申请,经恩施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恩施州人社局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五、面试
(一)恩施州人社局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总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并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依规提出调整申请,经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恩施州人社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二)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县市招聘岗位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实施,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招聘岗位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实施。面试入围人员根据恩施州人社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材料。
(三)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四)面试公告于面试日7天前在恩施州人社局官网上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在面试前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照常进行,但考生按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上述方式执行后总成绩仍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该类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40%+面试成绩×60%)。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4月19日前提交《恩施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
七、体检、考察
(一)各县市人社局、州直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负责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等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及时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应由2名及以上具有丰富经验的干部组成考察组,通过查阅考生档案、实地走访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法,详细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籍记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进行核实。
(四)因考生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可从进入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党组(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各县市人社局、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将拟聘人选报恩施州人社局审核备案。根据备案审查情况,拟聘对象在恩施州人社局门官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对有异议的拟聘对象,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九、聘用
经恩施州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实行候聘制度。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建立候聘人才信息库,进入面试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入库,作为候聘人选,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补聘人员时,可以从高分到低分依规确定拟聘对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对候聘对象组织体检、考察,报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程序备案后聘用。
十、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政策咨询电话:
恩施市人社局:0718-8417978
利川市人社局:0718-7285806
建始县人社局:0718-3419516
巴东县人社局:0718-4333315
宣恩县人社局:0718-5848929
咸丰县人社局:0718-6824424
来凤县人社局:0718-6287831
鹤峰县人社局:0718-5281229
州直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2.监督电话:
恩施州人社局:0718-8246709
附件:1.2021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21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x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5.2021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事项说明.docx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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