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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三明将乐县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

更新时间:2021-05-07 09:40:19 来源:将乐县人民政府 浏览13收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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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已发布,共招聘90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7日8:00至5月11日17:30,以下是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年福建三明将乐县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详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将乐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0名。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公开招聘考试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有54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0名。招聘岗位具体信息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le.gov.cn和【三明市人才考试服务平台http://sm.hxrc.com/smksw(以下简称“考试服务平台”)→“左侧列表选择”→“将乐县”】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21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其他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9.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紧缺急需专业岗位;

10.将乐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岗位。

三、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7日至5月11日;

(二)有关要求

1.报考者应于2021年5月7日8:00至5月11日17:30,登录【三明市人才考试服务平台http://sm.hxrc.com/smksw/→“左侧列表选择”→“将乐县”】,查询《2021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再点击左上角“考生登录”完成个人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2.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报考者应慎重选择岗位,诚信报考,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照片应为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分。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如工作经历、生源地、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5.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初审及申诉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5月13日17:30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诉,电子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申诉,邮箱地址:hxrcjlfb@163.com。如对邮件答复有异议的,再通过电话或现场申诉方式进行沟通(联系电话:0598-8770559)。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登录考试服务平台,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至招聘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为避免浪费招聘资源,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最迟须在2021年5月14日17:30前将本人书面放弃声明(本人签名并加按指模)(附件2)送至我局人力资源开发股或拍照发至邮箱hxrcjlfb@163.com,联系电话:0598-8770559。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考紧缺急需专业或研究生岗位的,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10名(含10名),则该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超过10名以上的,则根据岗位要求,须先参加《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

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14:30--16:30《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将乐县城区内,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应按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笔试。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加分: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5月31日至6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向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56号社保大楼607室)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考试服务平台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①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将乐县事业单位的,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②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享有笔试卷面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面试环节不加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各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以及本次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卷面分、合格线以及岗位排名情况将在考试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5.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免笔试岗位不受此规定限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1:3的,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报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不开考、减少招考人数和免笔试岗位由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请报考者留意考试服务平台。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复核。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面试资格复核由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考试服务平台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2.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为通过面试资格复核人员。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具体以在考试服务平台通知为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免笔试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若2个以上报考者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健康码为橙码等情形的考生,应提交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5月23日(含)之后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的有效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无法提供相应时间内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的有效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2.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以及须提供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有效证明的情形详见附件3。若疫情防控工作对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有特别要求,并需要修订公告相关事项的,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考试服务平台发布补充公告。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从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者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或递补资格。

(三)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报考者的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考察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协审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察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协审表(应届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印章,一式两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

考察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将乐县人民政府官网和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确定人事关系。新聘人员应在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用人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考试规则

(一)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1年12月;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与认定。

1.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三明市人才考试服务平台查询;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

2.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3.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所列专业要求;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4.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5.对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报考,所学专业应在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取得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的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的查询平台上可查询认证,查询网址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三)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面向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下列对象招考:

1.面向在将乐县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指在将乐县基层单位服务的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并于2021年9月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2.面向在将乐县服役一年及以上的现役营职及以上军官待业随军家属:指经中共将乐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20〕9号研究确定的驻将现役军人的配偶。

3.三明籍退役士兵或从三明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凡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上述对象,不得报考。

(五)面向2019、2020、2021届毕业生招考的岗位,下列人员可以报考: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2021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六)报名开始第一天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福建省生源,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制在“本县”“本设区市”的,按上述原则类推。

生源地为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九)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十)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提出申请,报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否则记入诚信档案。如因报考者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在面试前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因弃考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在10天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

(十二)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方可提出调动,未满服务期的,不得调离约定的服务地或服务单位。

(十三)招聘期间,招聘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明确的单位机构名称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将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三明市人才考试服务平台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联系电话:0598-8770559。

(二)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涉及报考者、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回避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应及时与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对已确认参加面试但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以及聘用后不报到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0598-2323834。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附件1-3>

1.2021年将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放弃考试资格声明书

3.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以及须提供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有效证明的情形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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