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省评聘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明日开始申报!
2021年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程序及要求
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试行)》(黔人社厅通〔2016〕273号)精神,高级资格申报推行“三公开、两承诺”制度,切实维护职称工作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申报程序及报送要求
1.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请求。申报人员需认真、如实、完整填写《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省人社厅2020版)、《贵州省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审查表》(附件6)、《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要素登记审核表》(附件7),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8)。提交真实、准确、能完整反映本人“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科研成果、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申报材料。
2.单位审核及公示
所在单位要结合岗位设置空岗情况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予以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送评的,填写《贵州省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附件9),并以张榜、网络等适当方式公示7日(公示情况一并报送)。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3.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后签字、盖章;填写《贵州省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名册》(附件10),并签署《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1)。对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评审组织不受理申报材料。
4.对公示期间异常情况的处理
在“三公开”公示过程中,如有群众举报反映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并延期申报;评审通过的取消评审通过资格并延期申报;并根据职称政策和“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有关人员责任。
5.注重医德医风考核,建立诚信档案制度
加强对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的评价,将医务人员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须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纳入考核范围。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强化对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的纪律要求,建立倒查追责机制。
(二)材料装订要求
个人及单位申报材料请按《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目录与格式》(附件12)的相关要求装订;个人及单位申报材料应按照《申报材料对照检查表》(附件13)进行自查。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如下:
1.不再要求申报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情况进行核实。用人单位核实申报人员填写的《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学历学位登记表》(附件14)中参评学历、学位情况与申报人员真实情况是否一致。
2.2019年起不再对我省核发的资格证书进行年审,资格证书审核情况不再要求提供。
3.申报材料中已提交论文原刊的,不再要求申报人员提供论文检索证明。
4.加强“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作为“业绩成果”申报卫生专业高级资格的审查力度,申报人员除必须提供“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还需提供“授予专利决定公告”文件和“专利查询证明”。
5.健全和完善“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引进、推广新技术”作为“业绩成果”申报卫生专业高级资格管理机制。
按照2018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和《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取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办函〔2016〕22号)文件要求,以未纳入禁止类技术和限制类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其他新技术作为业绩成果申报的,提供该项新技术的申请、公示、鉴定(评估)、验收等相关资料,且只限于首次应用于本机构的医疗技术。以新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限制类技术和《贵州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中在列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作为业绩成果申报的,除提供该项新技术的申请、公示、鉴定(评估)、验收等相关资料外,还应提供含备案内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新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申报考核的公平公正。
(三)材料报送程序和时间
1.省级高评委受理材料报送程序和时间
(1)报送程序:各有关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经县、市(州)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后,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由市(州)卫生健康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集中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申报材料直接送交省级高评委评审。
(2)报送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10月29日(不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小编提醒:参加2021年贵州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的小伙伴们,可以使用环球网校提供的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及时获取2021年有关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时间进度。
(3)报送地点: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贵阳市云岩区巫峰路169号104办公室)。
2.授权评审组织机构受理材料时间
其他获得省人社厅授权开展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市(州)和相关单位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报送流程及要求仍按原有程序进行。
授权评审组织机构申报程序和时间自行安排,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附件:
(附件1)申报人员单位所属及评审条件对应等级划分范围.doc
(附件2)贵州省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专业及代码.doc
(附件4)贵州省城乡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下乡)情况登记审核表.doc
(附件6)贵州省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审查表-竖向(A3幅面,双面打印).doc
(附件7)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要素登记审核表.doc
(附件9)贵州省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doc
(附件10)贵州省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名册.xls
(附件12)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与格式.doc
(附件13)贵州省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对照检查表.xls
(附件14)贵州省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学历学位登记表.doc
(附件15)贵州省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计划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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