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税师:个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介绍
概述
税法所称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
内容
一、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5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
三、个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四、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
五、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赠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七、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八、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案例/解析
问:个人销售使用过的二手车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4号)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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