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评师|新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条文深入解读(第二十九条)
序言: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在完善安全生产原则要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方面新增多处内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是安全评价师工作中必须要掌握的基础知识,环球网校安全评价师考试频道整理发布“新《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条文深入解读”系列文章,帮助各位考生备战2022年安全评价师考试。点击了解2022年安全评价师考试大纲、考试时间。
编辑推荐:新《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条文深入解读(119条完整版)请点击此处免费下载
修正前后对照表
(条文中红字部分是对原法条文所作的修改或者补充内容)
修正前 | 修正后 |
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
第二十九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
新《安全生产法》内容深入解读
条文内容
第二十九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规定。
条文释义
从事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装卸作业活动,危险因素较多、危险性较大,是事故多发的领域。相关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通常会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财产造成重大损害,还可能殃及周围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建设项目期间,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可以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依据,对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重要意义。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是指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安全预评价,即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对策,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安全设计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监察的重要依据。安全预评价通过分析生产过程中固有的或潜在的危险因素、危害后果以及消除和控制这些危险因素的技术措施和方案、分析建设项目选址、平面位置、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设计规范等国家规定,提出评价建议,并要求在安全设计中实施这些措施,从而保证建设项目的安全。安全预评价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承担。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除符合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定。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为各位考生带来的“安评师|新安全生产法修正前后对照+条文深入解读(第二十九条)”,如有最新安全评价师考试通知小编会在第一时间发布,大家可以持续关注我们!同时环球网校也为大家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和安评师精华资料,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和右侧资料免费下载即可获取。更多安全评价师考试信息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全评价师备考资料”。
最新资讯
- 2024年安全评价师考试资料2024-01-19
- 2022安全评价师:安全现状评价多久做一次?2022-04-12
- 安全评价师|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要求理解2022-04-12
- 安全评价师|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具体要求2022-04-12
- 安评师|安全热点新闻分享:云南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2022-04-12
- 安评师|安全热点新闻分享:安徽组织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试点企业开展应急能力测试演练2022-04-12
- 安评师|安全热点新闻分享:安徽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2022-04-12
- 安评师|安全热点新闻分享:贵州进一步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022-04-12
- 2022安全评价师:安全现状评价几年一次?2022-04-11
- 安全评价师|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部署要求202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