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评价师 > 安全评价师备考资料 > 安评师需掌握的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十五)(点击免费获取完整版)

安评师需掌握的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十五)(点击免费获取完整版)

更新时间:2022-03-20 18:25:0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24收藏4

安全评价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于2003年3月11日公布的国家法规,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对于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环球网校安评师频道为大家带来《安评师需掌握的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十五)(点击免费获取完整版)》。

点击此处免费下载: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完整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十八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觉严峻事故隐患或者能耗严峻超标的,应当刚好告知特种设备运用单位,并马上向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九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有意刁难特种设备生产、运用单位,特种设备生产、运用单位有权向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刚好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条 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运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平安监察。

对学校、幼儿园以及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实施重点平安监察。

第四十一条 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特种设备生产、运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的生产、运用、检验检测有关的状况;

(二)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运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平安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峻事故隐患、能耗严峻超标的特种设备,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于2003年3月11日公布的国家法规,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对于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是安全评价师工作中必须要掌握的基础知识,环球网校安全评价师考试频道整理发布“安评师需掌握的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系列文章,帮助各位考生备战2022年安全评价师考试。点击了解2022年安全评价师考试大纲、考试时间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为各位考生带来的《安评师需掌握的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十五)(点击免费获取完整版)》,如有最新安评师考试通知小编会在第一时间发布,大家可以持续关注我们!同时环球网校也为大家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和安评师精华资料,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和右侧资料免费下载即可获取。更多安全评价师考试信息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全评价师备考资料”

分享到: 编辑:高杉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安全评价师资格查询

安全评价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安全评价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安全评价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