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会计师 > 财税会计师行业动态 > 会计实操:新政施行前已入库,如何享受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政策

会计实操:新政施行前已入库,如何享受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政策

更新时间:2022-04-14 13:22: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31收藏9

财税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税费在新政施行前已入库的,如何继续享受缓缴政策?环球网校小编做了如下分享:

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如何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举例:纳税人C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延缓缴纳了所属期为2021年10月的税费,并在2022年2月5日缴纳入库。对该部分税费,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6月财税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16日至5月15日,考试时间6月12日,考生填写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会及时提醒您6月初级财税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避免考生错过,请近早预约!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操:新政施行前已入库,如何享受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政策,更多财税热点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分享到: 编辑:刘洋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财税会计师资格查询

财税会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财税会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财税会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