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9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我省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河北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组织实施。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注册建筑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市注册建筑师管理机构”)协助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本辖区考生材料进行预审、汇总和收费。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见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1)。
考试地点: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市,具体见准考证提示。
三、考试报名流程
(一)考生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 登录河北省人事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本单位所在设区市报名入口(辛集市考生选择石家庄市、定州市考生选择保定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1日至2月28日。
报名时,考生需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并提交。考生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务必于2月28日前打印报名表。
现场审核,考生于2月28日前(以各市具体通知时间为准),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市注册建筑师管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5)进行资格预审,通过后现场缴费,完成报名预审。
考生可于3月15日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成功。查询报名未成功的人员请及时与各市注册建筑师管理机构联系;报名成功的人员于5月3日至5月10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二)各市注册建筑师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资格审查工作,在组织报名过程中严格审查报考条件,严肃工作人员纪律,认真落实审查签字和责任追究制,严把考试报名“入口关”,确保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谨规范,客观公正。要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对考生申报的材料进行预审,核查有关原件,并对预审合格的人员收费,于3月4日至8日,将预审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考试费用和加盖局公章的汇总表(附件6)及电子版(Excel汇总表)一并报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经过资格审核,省将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材料予以退回,由各市注册建筑师管理机构及时告知考生并退费。
四、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 具备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 “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格式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上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在现场资格预审时,请各市注册建筑师管理机构务必将以下要求告知考生。
1.考生有义务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是否符合报考资格,符合后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过程中,由于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和所学专业不符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仅部分而非全职从事报考条件所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考生要承担相应责任。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之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3.全日制学历考生毕业前实习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考生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考生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考生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如发生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河北省人事考试局(联系方式见报名网页)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
五、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一)首次考试人员提交材料
1.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
2.学历证书原件(市级核查后退回)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市级核查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
3.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需另提交证明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手册》;
4.装订要求:按照上述1-3的顺序装订,其中一份报名表不用装订。
(二)续考人员提交材料
1.续考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装订要求:按照上述1-2的顺序装订。
六、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考生应按考务文件的规定报名参加考试,严禁在专业、学历、工作经验及职业实践等方面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详见附件4)。
七、收费标准
根据建计[2016]82号、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各科收费标准见附件8。
附件:
1.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doc
2.201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doc
3.2019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doc
4.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doc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
2019年2月14日
最新资讯
- 2025年天津一级建筑师考试报名时间预测及备考建议2024-11-02
- 2025年北京一级建筑师考试:报名时间预测2024-10-29
- 提前规划:2025年一级建筑师报名时间预测分析2024-10-25
- 2025年一级建筑师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预测指南2024-10-24
- 2025年一级建筑师报考本科专业要求解析2024-10-07
- 2025年一级建筑师考试报名时间预测及历史数据分析2024-10-04
- 2025年一级建筑师报名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2024-10-03
- 2025年一级建筑师报名审核方式详解2024-07-30
- 2025年一级建筑师报名流程详解2024-07-28
- 2025年一级建筑师报名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2024-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