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关于2014年一级建筑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各勘察设计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4〕1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4〕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月17日─3月5日(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在有效工作日内进行)。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级别 |
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 |
一 级 |
5月10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设计 |
13:30-15:30(2.0小时)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16:00-18:00(2.0小时)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
5月11日 |
8:00-11:30(3.5小时)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
13:30-17:30(4.0小时) |
建筑结构 | ||
5月12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5月13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
二 级 |
5月10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13:30-16:30(3.0小时)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
5月11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
12:30-18:30(6.0小时)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三、报考条件
㈠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⑴满足《2014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所列学位或学历的毕业人员按附件1执行;
⑵不具备本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㈡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照《2014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2)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⑵在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㈢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和在大陆工作的中国台湾居民符合注册建筑师条例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全国一、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办理资格证书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职业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中国台湾居民在办理资格证书时,还应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
㈠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信息: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27.一级注册建筑师 |
09.考全科 |
01.一级注册建筑师
|
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2.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
3.建筑设计 | |||
4.建筑结构 | |||
5.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
6.建筑材料与构造 | |||
7.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8.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9.场地设计(作图题) |
㈡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信息: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28.二级注册建筑师 |
04.考全科 |
01.二级注册建筑师 |
1.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2.建筑结构与设备 | |||
3.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
4.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报考2014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可直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或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
㈠ 注册个人信息。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①注册信息。点击【注册】,按照提示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等相关信息;②上传相片。注册完成后请及时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jpg格式, 小于50Kb,占满图片框,彩色黑白均可)。
㈡ 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须选择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和重庆市作为参考地。①签订承诺书。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人员承诺书才能提交个人信息,如弄虚作假,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②填报报考信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考务文件及报考须知,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科目和报考人员符合的报考条件等报考信息;③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并点击【保存】,如信息校验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按钮完成报考信息提交。
注:凡有违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的考生,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处于停考时限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㈢ 初审个人信息。
考务管理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将报考人员上传照片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可于网上注册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查看是否通过照片审核。
如照片审核不合格,请报考人员及时返回“考生注册”页面点击【注册照片维护】,选择照片重新上传。
特别提醒:通过了照片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进行确认,选择下载并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必须完成上述操作后才能接受资格审查和复核。
编辑推荐:
㈣ 资格审查和复核。在填报报名信息时,报考人员分为新考生和老考生两类:新考生是指网上报名档案库中不存在个人考试档案信息的考生,老考生是指在网上报名档案库中存在个人考试档案信息的考生。
1.新考生资格审查
新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必须到全市五个资格审查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⑴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可在www.ccc.gov.cn网“表格下载”栏下载);
Ⅱ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并现场验原件;
Ⅲ 设计业绩(含项目名称、规模、起止时间、本人工作内容、担任何职、证明人及电话等内容),须加盖单位行政章,原件1份;
Ⅳ《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在www.ccc.gov.cn网“表格下载”栏下载),1份,报考二级注册建筑师的不填报;
Ⅴ 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年限和无违反职业道德书面证明材料,并须加盖单位行政章,原件各1份;
Ⅵ 从报名系统打印出的报名信息表,1份。
(2)资格审查地点
为方便市内各区县(自治县)应试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注管办”)共设置以下五个审查点。新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需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就近进行审查;若报考人数超过10人的,可由工作单位委派专人携带资料代为办理。
1)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负责审查北部新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綦江区(含万盛经开区)、潼南县、铜梁县的首次报考人员资格(地址:渝北区红金街2号总商会大厦12楼;联系电话:67514353)。
2)万州区城乡建委负责审查万州区、巫山县、巫溪县、奉节县、开县、云阳县、忠县、梁平县、城口县片区的首次报考人员资格(地址:万州区江南大道5号,联系电话:58221164)。
3)涪陵区城乡建委负责审查涪陵区、武隆县、垫江县、南川区、丰都县、石柱县片区的首次报考人员资格(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15号,联系电话:72379392)。
4)黔江区城乡建委负责审查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片区的首次报考人员资格(地址:黔江区城西八路58号,联系电话:79245518、79230569)。
5)永川区城乡建委负责审查永川区、大足区(含双桥经开区)、荣昌县、璧山县片区的首次报考人员资格(地址:永川区学府大道333号,联系电话:49812583)。
(3)万州、涪陵、黔江、永川区城乡建委应将片区内现场审查“合格”和“不合格”的新考生名单(其中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当面说明理由)汇总后,于当日内报市注管办。市注管办再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审。
2.老考生资格复核。
老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由市注管办进行报考信息复核。上年度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本年度不再重复报考。
3.网上报考资格确认。市注管办根据报考人员在现场和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照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报考专业、级别、科目、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等信息及联系电话),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5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审查人员应说明理由。
4.资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在提交网上报考信息及现场资格审查(老考生不需要)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当前报考状态】栏中的“状态信息” 查询报名是否通过了审核。如确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请中止报名操作;如审核未通过,可按“状态信息”栏提示及时进行修改后重新操作,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的则点击【缴费】进行网上支付。
㈤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2月17日─3月7日)登录报名系统,根据页面有关提示在网上缴纳考务费和档案管理费。
收费标准: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作图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120元;新考生(含免试生)收取考试成绩滚动档案管理费20元/人,老考生不再缴纳。
注意:
1、缴费程序按系统中“网上支付说明”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2、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新考生、老考生,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老考生“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老考生注意查收。
3、新考生是指2014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即填报信息时,网上报名档案库中不存在考试档案信息的),老考生是指在网上报名档案库中存在考试档案信息的考生。
㈥ 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4月25日至5月7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在考试当天(5月10日-11日),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㈦ 成绩查询。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 /examfront)“成绩查询”栏目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㈧ 证书办理。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cqhrss.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 (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考务文件中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单位证明及符合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等材料,前往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后办理执业资格证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咨询电话:023-86868835。
㈨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㈩ 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后,将不在实行异地转考。上年度在其他省市报考的考生今年到我市报名参考的人员属于老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选择重庆市作为参考地。参考地一经确定,将无法修改,请考生谨慎选择。
六、考场设置
全国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咨询电话
(一)报考条件咨询电话:63671212、63670808;
(二)现场资格审查咨询电话:67514353、67535526;
(三)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考务、缴费等咨询电话:86868837、86868838。
八、其它要求事项
㈠ 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㈡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附件3)。
㈢ 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201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4)和《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附件3)。
㈣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钢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㈤ 本通知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www.ccc.gov.cn)、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cqhrss.gov.cn)和市勘察设计协会(www.cksx.org)网站同时发布。
㈥ 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此文件后及时转发,作好宣传,积极做好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和考试准备工作。
1.2014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2.2014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
4.201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5.《关于部分省市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8〕6号)
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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