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必须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找准难点顽症 点面同步推进
我省按照“先急后缓、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取消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为突破点,推进劳务企业转型升级;以全面放开劳务用工市场为导向,鼓励专业作业企业(班组)发展,建立新型用工体系,统筹推进产业工人发展;以推行建筑实名制管理为基础,推进建筑工人职业化、专业化,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真正把劳务统筹返到建筑工人手中,提高建筑工人收入和社会保障;宣传培育工匠精神,建立新型现代学徒制,把师傅带徒弟的工匠精神在全社会倡导;创建多种培训方式,支持建筑企业申报和建立培训考核机构,自主开展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等五个方面改革突破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改革试点工作。
规范企业用工 推进实名管理
我省从2018年8月1日起,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省内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必须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明确施工总承包企业是建筑工人实名制主体责任人,分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专业作业企业(班组)要完全配合总承包单位向其提供所聘用的建筑工人的基本信息;明确要求每个在建项目工地必须设立建筑工人专管员,专门负责建筑工人的信息录入、更新、报送等工作;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建筑企业和项目工地与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连通,实现各级管理部门对辖区在建项目工地、建筑工人数量、工人培训职业等情况了如指掌。针对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建筑企业积极性不高的现象,出台了优先返还劳务统筹、免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免费使用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软件系统等优惠政策,有效推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目前,在全省管理平台中已实名记录建筑工人13万多人,在线项目数802个,在线承包商1697家。
改革劳务企业 培育作业企业
从2016年6月起,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鼓励劳务企业转型升级为建筑专业作业企业,引导建筑技能工人组合成作业企业、专业班组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减少劳务管理层级、降低劳务分包成本和劳务纠纷风险,使其“轻装上阵”、“机动灵活”地进入建筑市场承接业务。今年7月,我们组织完成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赋予陕西省《专业作业企业发展研究》的课题研讨任务,为促进专业企业发展、建筑工人职业化和建筑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目前,正在拟制《陕西省建筑专业作业企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建筑专业作业企业(班组)管理,建立诚信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管;协调省相关部门在增值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方面享受一定的减免政策,培育建筑专业作业企业(班组)茁壮成长。
传承工匠精神 创新培训方式
“工匠精神”是追求卓越的创造精神、精益求精的品质精神和用户至上的服务精神,是中国制造胜利前行的精神源泉,是建筑企业竞争发展的品牌资本,是建筑工人成长的道德指引。我们通过明确责任目标、打造环境平台、健全选树机制等5个方面14个环节,重塑新时代的“工匠精神”。在大型和中小型国有建筑业企业每年分别培养选树50名和30名左右“金牌建筑工匠”,大型和中型民营建筑业企业每年分别培养选树30名和10名左右“金牌建筑工匠”。通过比武竞赛和评审命名的形式,每年择优命名百名“长安建筑大工匠”,选树和表彰建筑行业技能标兵,打造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引领高技能操作水平的建筑工匠队伍。两年来,通过比武竞赛和评审命名,表彰了两届57名“长安建筑大工匠”,在全省建筑行业引起强烈共鸣和社会关注。
创新用工模式 助力脱贫攻坚
建筑企业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用工大户,为实现贫困地区、贫困户稳定增收尽快脱贫,我省以培育和壮大建筑专业作业企业为基础,以抓好劳务组织、培训教育、就业服务、信息共享四项工作为重点,努力在建筑企业与贫困县之间架起信息畅通的培训用工桥梁,助力脱贫攻坚。我们组织建筑龙头企业与贫困市县结成劳务输出帮扶对子,推行“行业主管部门+市建协+企业+培训机构+村组+贫困户”的建筑业产业精准扶贫模式,共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和职工培训中心,吸纳贫困市县富余劳动力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合格后录用到帮扶建筑企业工作。目前我省累计培训使用建筑从业人员136万人次。
勇于探索实践 改革成效突显
两年多来,我们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因地制宜”的原则,不断探索实践、努力创新,着力破除现有劳务用工管理制度障碍,积极推广建筑专业作业企业(班组);全力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完善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方式,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积极培育建筑行业工匠精神,努力探索建筑工人培训新模式,开拓了建筑业助推脱贫攻坚的新路子,等一系列试点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政策引导,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科学指导,得益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试点单位、建筑同行的共同奋斗和竭力探索。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改革试点过程中有些试点内容设想很好,因困难较多推进比较缓慢,有些试点工作效果不是很明显,有些试点作法还不成熟、不宜推广,这将是我们下一步努力探索实践的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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