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行业动态 > 福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调整通知

福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调整通知

更新时间:2019-04-04 14:15:1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73收藏29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福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调整通知,一起来看看福建行业动态。

关于重新调整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要求,现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8〕10号)规定的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 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取费标准第五条税金适用税率调整为9%。

二、材料(含设备)的可抵扣进项税率,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三、有关计价软件应按本通知及时调整增值税税率。

四、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31日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一级建造师资格查询

一级建造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一级建造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