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正版考试用书增值服务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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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2012年网上增值服务(4)
一、“1Z204030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控制”复习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控制,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控制,包括总包、分包单位,综合的和专业的施工质量控制;二是指广义的施工阶段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即除了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控制外,还包括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所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控制职能。因此,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角度,应全面理解施工质量控制的内涵,掌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目标、依据与基本环节,以及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施工生产要素、施工准备工作和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方法。
1. 施工质量控制的目标、依据与基本环节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控制的总目标,是实现由建设工程项目决策、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所决定的预期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可以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和监理单位来了解施工质量控制的具体目标。
1)建设单位的控制目标:通过对施工全过程、全面的质量监督管理,保证整个施工过程及其成果达到项目决策所确定的质量标准。
2)设计单位的控制目标:通过对关键部位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签证、设计变更控制及纠正施工中所发现的设计问题,采纳变更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等,保证竣工项目的各项施工成果与设计文件(包括变更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相一致。
3)施工单位的控制目标:施工单位包括施工总包和分包单位,作为建设工程产品的生产者,应根据施工合同的任务范围和质量要求,通过全过程、全面的施工质量自控,保证最终交付满足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所规定质量标准(含建设工程质量创优要求)的建设工程产品。
4)供货单位的控制目标:应按照采购供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货物及其合格证明,包括检验试验单据、产品规格和使用说明书,以及其他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并对其产品质量负责。
5)监理单位的控制目标:通过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文件、报告报表,采取现场旁站、巡视、平行检测等形式进行施工过程质量监理;并应用施工指令和结算支付控制等手段,监控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活动行为,协调施工关系,正确履行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责任,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控制所依据的文件主要有:共同性依据,即工程建设合同,设计文件、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和技术变更,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性文件等;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等,如: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建筑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的质量方面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有关材料验收、包装和标志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定;施工工艺质量等方面的技术法规性文件;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质量规定和鉴定意见等。
施工质量控制应运用动态控制原理,进行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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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
施工质量计划应由自控主体即施工承包企业进行编制。在平行发包方式下,各承包单位应分别编制施工质量计划;在总分包模式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编制总承包工程范围的施工质量计划;各分包单位编制相应分包范围的施工质量计划,作为施工总承包方质量计划的深化和组成部分。施工总承包方有责任对各分包方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进行指导和审核,并承担相应施工质量的连带责任。
施工单位的项目施工质量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成后,应按照工程施工管理程序进行审批,包括施工企业内部的审批和项目监理机构的审查。
施工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是施工质量计划的重要组成内容。施工质量控制点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点对象。质量控制点应选择那些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对工程质量影响大或是发生质量问题时危害大的对象进行设置。关于施工质量控制点的具体选取可以参见考试用书第1Z204032小节。
3.施工质量控制方法
1) 施工生产要素的质量控制
施工生产要素是施工质量形成的物质基础,其质量的含义包括:作为劳动主体的施工人员,即直接参与施工的管理者、作业者的素质及其组织效果;作为劳动对象的建筑材料、半成品、工程用品、设备等的质量;作为劳动方法的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的水平;作为劳动手段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具、模具等的技术性能;以及施工环境――现场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环境,通风、照明、安全等作业环境以及协调配合的管理环境。
2) 施工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
施工技术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施工技术准备是指在正式开展施工作业活动前进行的技术准备工作。这类工作内容繁多,主要在室内进行。技术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包括对技术准备工作成果的复核审查,检查这些成果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依据经过审批的质量计划审查、完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针对质量控制点,明确质量控制的重点对象和控制方法;尽可能地提高上述工作成果对施工质量的保证程度等,
现场施工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分为计量控制、测量控制、施工平面图控制。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项目划分。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从施工准备开始到竣工交付使用,要经过若干工序、工种的配合施工。施工质量的优劣,取决于各个施工工序、工种的管理水平和操作质量。因此,为了便于控制、检查、评定和监督每个工序和工种的工作质量,就要把整个项目逐级划分为若干个子项目,并分级进行编号,在施工过程中据此来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这是进行施工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应在项目施工开始之前进行。
3) 施工过程的作业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的作业质量控制,是在工程项目质量实际形成过程中的事中质量控制。
工序是人、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方法和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综合起作用的过程,所以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必须以工序作业质量控制为基础和核心。因此,工序的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工序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工序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和工序施工效果质量控制。
从项目管理的立场看,工序作业质量的控制,首先是质量生产者即作业者的自控,在施工生产要素合格的条件下,作业者能力及其发挥的状况是决定作业质量的关键;其次,是来自作业者外部的各种作业质量检查、验收和对质量行为的监督。
施工作业质量的自控过程是由施工作业组织的成员进行的,其基本的控制程序包括:作业技术交底、作业活动的实施和作业质量的自检自查、互检互查以及专职管理人员的质量检查等。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施工阶段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和质量状况实施监督控制。
现场质量检查是施工作业质量的监控的主要手段。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主要有目测法、实测法和试验法等。
凡被后续施工所覆盖的施工内容,如地基基础工程、钢筋工程、预埋管线等均属隐蔽工程。加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严格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纪录,对于预防工程质量隐患,提供可追溯质量纪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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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Z204040建设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复习内容
施工质量验收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包括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及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两个部分。
1. 施工过程质量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与各个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明确规定了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的抽查办法和抽查数量,规定了检验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允许偏差,规定了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验方法,规定了各分部工程验收的方法和需要的技术资料等,同时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内容以强制性条文作出规定,要求必须坚决、严格遵照执行。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分部工程是在所含全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的,在施工过程中随完工随验收,并留下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和资料;单位工程作为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完整的建筑产品,进行竣工质量验收。
2. 竣工质量验收
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成果的全面检验,是从终端把关方面进行质量控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依据有: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管理条例和办法;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5)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6)其他相关文件。
了解竣工质量验收的要求和标准。项目竣工验收可分为验收准备、竣工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三个环节进行。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均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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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Z204050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处理”复习内容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施工质量控制,就是为了预防施工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在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所以,所有施工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都是预防施工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手段。具体来说,施工质量事故的预防,要从寻找和分析可能导致施工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入手(如技术原因,管理原因,社会、经济原因,人为事故和自然灾害原因),抓住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和施工质量形成过程的各个环节,采取针对性的有效预防措施。
施工质量事故预防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做好工程地质勘察;科学地加固处理好地基;进行必要的设计审查复核;严格把好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质量关;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做好应对不利施工条件和各种灾害的预案;加强施工安全与环境管理。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主要有: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相关的建设法规等。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见图1Z204053.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有:
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
2)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5)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很小,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单位等认可后可不专门作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报废处理: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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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Z204060数理统计方法在施工质量管理中的应用”复习内容
统计质量管理是20世纪30年代发展起来的科学管理理论与方法,它把数理统计方法应用于产品生产过程的抽样检验,研究样本质量特性数据的分布规律,分析和推断生产过程质量的总体状况,改变了传统的事后把关的质量控制方式,为工业生产的事前质量控制和过程质量控制,提供了有效的科学手段。本目主要介绍分层法、因果分析图法、排列图法和直方图法的应用。
1. 分层法
由于工程质量形成的影响因素多,因此,对工程质量状况的调查和质量问题的分析,必须分门别类地进行,以便准确有效地找出问题及其原因所在,这就是分层法的基本思想。
分层法关键是调查分析的类别和层次划分,根据管理需要和统计目的,通常可按照以下分层方法取得原始数据:
1) 按施工时间分:如月、日、上午、下午、白天、晚间、季节;
2) 按地区部位分,如:区域、城市、乡村、楼层、外墙、内墙;
3) 按产品材料分,如:产地、厂商、规格、品种;
4) 按检测方法分,如:方法、仪器、测定人、取样方式;
5) 按作业组织分,如:工法、班组、工长、工人、分包商;
6) 按工程类型分,如:住宅、办公楼、道路、桥梁、隧道;
7) 按合同结构分,如: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
经过第一次分层调查和分析,找出主要问题的所在以后,还可以针对这个问题再次分层进行调查分析,一直到分析结果满足管理需要为止。层次类别划分越明确、越细致,就越能够准确有效地找出问题及其原因所在。
2. 因果分析图法
因果分析图法,也称为质量特性要因分析法,其基本原理是对每一个质量特性或问题,采用如图1Z204062所示的方法,逐层深入排查可能原因,然后确定其中最主要原因,进行有的放矢的处置和管理。
3. 排列图法
在质量管理过程中,通过抽样检查或检验试验所得到的质量问题、偏差、缺陷、不合格等统计数据,以及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统计数据,均可采用排列图方法进行状况描述。
4. 直方图法
直方图法主要用于整理统计数据,了解统计数据的分布特征,即数据分布的集中或离散状况,从中掌握质量能力状态。还可用于观察分析生产过程质量是否处于正常、稳定和受控状态以及质量水平是否保持在公差允许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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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1Z204070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政府监督”复习内容
我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行使监督职能,其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工程的使用安全及环境质量。
明确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划分,明确政府质量监督的职能和权限,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主要有: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监督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监督检查;
2)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3)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4)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
5)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
6)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7)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8)随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
9)其他内容。
政府对项目质量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理质量监督申报;开工前的质量监督;施工期间的质量监督,包括:常规检查;主要部位验收监督;质量问题查处;竣工阶段的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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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1Z20501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复习内容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定义,职业健康安全是指影响作业场所内的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在《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中,认为环境是指“组织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个定义是以组织运行活动为主体,其外部存在主要是指人类认识到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存的各种自然因素及它(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和《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 /T24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都是组织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其管理的主体是组织,管理的对象是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职业健康安全发生相互作用的不健康、不安全的条件和因素,以及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两个管理体系所需要满足的对象和管理侧重点有所不同,但管理原理基本相同。
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结构组成及管理目的参见考试用书第1Z205011小节。
2.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特点和要求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具有复杂性、多变性、协调性、持续性、经济性的特点。
应从建设工程项目决策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和项目验收试运行阶段考虑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要求。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步骤主要为:领导决策→成立工作组→人员培训→初始状态评审→制定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管理体系策划与设计→体系文件编写→文件的审查、审批和发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是指按照已建立体系的要求实施,其实施的重点围绕培训意识和能力,信息交流,文件管理,执行控制程序,监测,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等活动推进体系的运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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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1Z20502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复习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政府部门、有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范,确立了一系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阶段正在执行的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措施计划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施工方案老师论证制度;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三同时”制度;安全预评价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
2.危险源的识别和风险控制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危险源是管理的主要对象。危险源识别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目的是要找出每项工作活动有关的所有危险源,并考虑这些危险源可能会对什么人造成什么样的伤害,或导致什么设备设施损坏等。
根据对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危险源造成的风险可能性和大小,对风险进行分级。GB/T28002推荐的简单的风险等级评估如表1Z205022-1所示,结果分为Ⅰ、Ⅱ、Ⅲ、Ⅳ、Ⅴ五个风险等级。通过评估,可对不同等级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评价后,应分别列出所找出的所有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对已经评价出的不容许的和重大风险(重大危险源)进行优先排序,由工程技术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风险控制策划,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计划或管理方案。
1.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控制是生产过程中涉及的计划、组织、监控、调节和改进等一系列致力于满足生产安全所进行的管理活动。安全控制的目标是减少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事故,保证人员健康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特点主要有:控制面广;控制的动态性;控制系统交叉性;控制的严谨性。
施工安全的控制程序为:确定每项具体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目标;编制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验证;持续改进。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地面及深槽作业的防护;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施工用电安全;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在采取“四新”技术时,有针对性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自然灾害预防的安全措施;预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作业造成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消防措施。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有:本施工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2. 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和内容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是安全控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工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定期进行。
安全检查的主要类型有:全面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专业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检查;要害部门重点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3. 安全隐患的处理
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包括三个部分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原则有:冗余安全度治理原则;单项隐患综合治理原则;事故直接隐患与间接隐患并治原则;预防与减灾并重治理原则;重点治理原则;动态治理原则。
从施工单位角度谈,其对事故安全隐患的处理方法有:当场指正,限期纠正,预防隐患发生;做好记录,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分析统计,查找原因,制定预防措施;跟踪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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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1Z205030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复习内容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
应急预案是对特定的潜在事件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措施的计划安排,是应急响应的行动指南。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是防止一旦紧急情况发生时出现混乱,按照合理的响应流程采取适当的救援措施,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引发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影响。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示例参见考试用书。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包括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实施和奖惩。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有关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分两大类型,即职业伤害事故与职业病。职业伤害事故是指因生产过程及工作原因或与其相关的其他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
按照事故发生的原因、按事故后果严重程度、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等,依据不同的标准和法律规定,对于职业伤害事故有多种划分。目前,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判别事故等级较多采用的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依据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
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旦事故发生,通过应急预案的实施,尽可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减少事故的损失。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对事故的处理主要是: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事故现场→组织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勘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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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1Z20504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复习内容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
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因此,文明施工也是保护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文明施工主要包括:规范施工现场的场容,保持作业环境的整洁卫生;科学组织施工,使生产有序进行;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影响;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保证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针对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落实相应的各项管理措施,如:施工平面布置;现场围挡、标牌;施工场地;材料堆放、周转设备管理;现场生活设施;现场消防、防火管理;医疗急救的管理;社区服务的管理;治安管理。
2.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满足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注意环境保护,对企业发展、员工健康和社会文明有重要意义。
环境保护是按照法律法规、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要求,保护和改善作业现场的环境,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环境保护也是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之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达到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的防治、水污染的防治、噪声污染的防治、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以及文明施工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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