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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点内容解析(18)

更新时间:2013-06-14 10:02:4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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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点内容解析(18)

  201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专题一级建造师重点内容解析汇总    

  三、专利权

  (一)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权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发明人或设计人

  [重点解析]

  1.需要掌握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必要条件: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2.专利的权属。

  2.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单位

  [重点解析]

  此处需要掌握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归属。

  3.受让人

  受让人是指依法通过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而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

  (二)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即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根据《著作权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使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

  [重点解析]

  专利权的客体曾经出现在试题之中,我们就不能轻视。这里我们需要掌握:

  1.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至于其具体的含义以及如何申请等都不需考虑。

  2.此处的数据需要掌握。

  (三)专利权的侵权及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专利权的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

  (2)假冒他人专利;

  (3)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

  (4)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其他相关合法权益。

  发生专利权侵权行为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重点解析]

  此处一般性理解一下即可,不需要记忆。

  四、商标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依法办理续展注册。注册商标可以转让,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但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应义务。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发生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重点解析]

  1.数据需要掌握。

  2.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理解即可,不需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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