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笔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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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的效力层级(一〉宪法至上(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泣,(四)新法优于旧法
2.《立法法》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3.《立法法》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4.第2 号指出..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羊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
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位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
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
5、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6、代理的主要种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一)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
7.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委托代理人死代理行为不终止)
8.★《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9.表见代理07、09、11(无权有效)了解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除需符合代理的一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别构成要件: (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它要求行为人与本人之间应存在某些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如行为人持由本人发出的委任状、已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有显示本人向行为人授予代理权的通知函告等证明类文件.
(2)须本人存在过失。其过失表现为本人表达了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有授权意思的表示,或者实施了足以使第三人相信
有授权意义的行为,发生了外表授权的事实。(3)须相对人为善意.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主观要件. 如果相对人明知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仍与之实施民事行为.则相对人为主观恶意,不构成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即在相对人与本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本人受表见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实施的法律行为的约束.享有该行为设定的权利和履行该行为约定的义务。本人不能以无权代理为抗辩。本人在承担表见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 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10.(1)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2)第三人故意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11.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仪和地役权.(10
12.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续期和消灭考0―1 分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2) 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3)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13.★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房地产)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14.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向交付时发生效力
15. ★物权变动的基础往往是合同关系,如买卖合同导致物权的转让.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米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1 年)
16.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原担其他民事责任.对于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了解
17. ★《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迫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18. 建设工程活动中常见的著作权作品著作担保护的客体是作品,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会产生许多具有著作权的作品。(了解)
1).文字作品对于施士.单位而言,施工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等文字作品、项目经理完成的.1:作报告等,都会享有著作权。建设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等文字作品也享有著作权。
2). 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3).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9. ★在建设立程活动中,有许多作品属于单位作品。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往往就是单位作品。
单位作品的著作权完全归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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