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建法规讲义: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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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框架
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例题】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或单位,应当向( )申请设立登记,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颁发资格证书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所在地人民政府
【答案】A
(一)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1、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特级:注册资本3亿元以上,净资产3.6亿元以上;
一级: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二级: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2)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装备;
(4)有符合规定的已完成工程业绩。
2、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1)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
【例题】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序列的是( )【2011】
A.工程总承包
B.专业分包
C.专业承包
D.劳务承包
【答案】
(2)资质类别和等级:
总承包:每个资质类别划分3至4个资质等级,即特级、一级、二级或特级、一级至三级。
(三)施工企业的资质许可
(四)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
1、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0日办理延续手续;延续期也是5年。
2、工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3、合并、分立、改制的资质办理
(1)合并:可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
(2)分立: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核定。
(3)改制:改制后不符合标准的,按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重新核定;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按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办理。
【例题】因企业分立而新设立的建筑企业,其资质等级应按( )【2011】
A.原企业的资质等级确定
B.降低一级原企业的资质等级确定
C.最低资质等级核定
D.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核定
【答案】D
4、企业资质证书的撤回、撤销和注销
(1)撤回: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
(2)撤销(许可机关的原因)
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4)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予以撤销。
(3)注销(程序问题)
1)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2)建筑业企业依法终止的;
3)建筑业企业资质依法被撤销、撤回或吊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五)外商投资建筑企业的规定(略)
1、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例题】关于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利益受到侵害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3】
A.无资质承包主体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其合同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B.实际施工人不能向没有合同关系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
C.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时,则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无关
D.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答案】D2、禁止越级承揽工程
(1)联合承包:同专业应“就低不就高”
(2)分包:禁止扩大劳务分包
3、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例题】下列承揽工程的情形中,符合工程承包管理相关规定的是( )。
A.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B.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C.以联营方式使用其他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D.子公司使用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答案】B
(四)违法责任
1、允许或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连带责任
2、转包或违法分包:连带责任
【例题】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其法律责任是( )。
A.由转让资质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B.由使用他人证书的施工企业承担
C.转让资质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他人证书的施工企业均不承担
D.转让资质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他人证书的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小结
本节内容较多,但每年只考2分左右,考点主要集中在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和禁止无资质和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规定。此外,企业合并、分立和改制时的资质如何确定也要注意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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