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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经济教材:1Z103062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方法

更新时间:2015-09-11 10:57:1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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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为您提供一级建造师考试必备的复习资料和试题,供考生复习备考之用,本文为一建经济教材:1Z103062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方法,是考生必须要熟记和掌握的重点内容。2015年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将于9月19日至20日举行,环球网校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做好复习备考。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

  1Z103062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方法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招标人提供,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依据之一,一经中标签订合同,招标工程量清单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编制。

  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项)工程为单位编制,应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组成。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有: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材料;

  (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拟定的招标文件;

  (6)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的规定,确定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并按不同专业工程量计量规范给出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对于计价而言,无论什么专业都应该是一样的;而计量,随着专业的不同存在不一样的规定,将其作为附录处理,不方便操作和管理,也不利于专业计量规范的修订和增补,因此在“08规范”的基础上,分离出计量的内容,新修编成9个计量规范,即:《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8~2013、《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9--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0以上9个计量规范中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规则是一致的,以下统称为《计量规范》。

  1.项目编码的设置

  项目编码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计量规范》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各级编码代表的含义如下:

  (1)第一级为工程分类顺序码(分二位):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为01、仿古建筑工程为02、通用安装工程为03、市政工程为04、园林绿化工程为05、矿山工程为06、构筑物工程为0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08、爆破工程为09;

  (2)第二级为附录分类顺序码(分二位);

  (3)第三级为分部工程顺序码(分二位);

  (4)第四级为分项工程项目顺序码(分三位);

  (5)第五级为工程量清单项目顺序码(分三位)。

  项目编码结构如图1Z103062所示(以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为例)。

  图1Z103062 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结构

  【例1Z103062】 某工程属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其中某标段的工程量清单中含有三个单位工程,每一单位工程中都有项目特征相同的实心砖墙砌体,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应如何反映三个不同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砌体工程量?

  解:根据同一招标工程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的规定,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工程为编制对象,可将第一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编成010401003001,第二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编成010401003002,第三个单位工程的实心砖墙的项目编码编成010401003003,并分别列出各单位工程实心砖墙的工程量。

  2.项目名称的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根据《计量规范》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计量规范》中规定的“项目名称”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一般以工程实体命名。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以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为基础,考虑该项目的规格、型号、材质等特征要求,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或细化,使其能够反映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ig 50854―2013中编号为“010502001”的项目名称为“矩形柱”,可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写成“C30现浇混凝土矩形柱400×400”。

  3.项目特征的描述

  项目特征是指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计量规范》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意义在于:

  (1)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是用来表述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实质内容,用于区分计价规范中同一清单条目下各个具体的清单项目。没有项目特征的准确描述,对于相同或相似的清单项目名称,就无从区分。

  (2)项目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决定了工程实体的实质内容,必然直接决定了工程实体的自身价值。因此,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准确确定。

  (3)项目特征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

  价则构成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如果工程量清单项曰特征的描述不清甚至漏项、错误,就会引起在施工过程中的更改,从而引起分歧、导致纠纷。由此可见,清单项曰特征的描述应根据现行计量规范附录中有关项目特征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一旦离开了清单项目特征的准确描述,清单项目也将没有生命力。清单项目特征主要涉及项目的自身特征(材质、型号、规格、品牌)、项目的工艺特征以及对项目施工方法可能产生影响的特征。如:锚杆(锚索)支护项目特征描述为:

  1)地层情况;2)锚杆(索)类型、部位;3)钻孔深度;4)钻孔直径;5)杆体材料-铺种、规格、数量;6)预应力;7)浆液种类、强度等级。这些特征对投标人的报价影响很

  大。特征描述不清,将导致投标人对招标人的需求理解不全面,达不到正确报价的目的。对清单项目特征不同的项目应分别列项,如基础工程,仅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足以影响投标人的报价,故应分开列项。

  4.计量单位的选择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计量规范》的计量单位确定。当计量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应根据所编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要求,选择最适宜表述该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除各专业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基本单位计量。

  (1)以重量计算的项目一一吨或千克(t或kg);

  (2)以体积计算的项目一一立方米(m3);

  (3)以面积计算的项目一一平方米(m2);

  (4)以长度计算的项目--一米(m);

  (5)以自然计量单位计算的项目一一个、套、块、组、台……

  (6)没有具体数量的项曰…一宗、项……

  以“吨”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后i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以”立方米”、“平方米”、“米”、“千克”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以“项”、“个”等为计量单位的应取整数。

  5.工程量的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计量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来计算。因此,在计算综合单价时应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或在措施费清单中列入相应的措施费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工程实体的工程量是唯一的。统一的清单工程量为各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也方便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对比。

  6.补充项目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如果出现《计量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补充项目的编码由对应计量规范的代码X(即01~09)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

  【示例IZ103062-1】补充项目举例(表1Z103062-1)

  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M.11隔墙(编码:011211) 表1Z103062-l

 

项目编码
  项曰名称
    项曰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南盼卜算规则
    工作内容
 
 
 
  01 B001
 
 
 
 
  成品GRC
 
 
    隔墙
 
 
 
  1.隔墙材料品种、规格
 
  2.隔墙厚度
 
  3.嵌缝、塞口材料品种
 
 
 
 
    M2
 
 
 
  按设计图示尺度以
 
面积计算,扣除门窗
 
洞F1及单个≥0.3m2
 
的孔洞所[与面积
 
  1.骨架及边框安装
 
  2.隔板安装
 
  3.嵌缝、塞口
 

 

  二、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是指为完成]_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清单。鉴于已将“08规范”中“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中的内容列入相关工程国家计量规范,因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规定: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规范中将措施项目分为能计量和不能计量的两类。对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即单价措施项目),同分部分项工程量一样,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应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并按现行计量规范规定,采用对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其工程量。对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即总价措施项曰),措施项目清单中仅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但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的项目,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应按现行计量规范附录(措施项目)的规定执行。由于工程建设施工特点和承包人组织施工生产的施工装备水平、施工方案及其管理水平的差异,同一工程、不同承包人组织施工采用的施工措施有时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规定: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多种因素,除了工程本身的凶素外,还要考虑水文、气象、环境、安全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措施项目清单的设置,需要:

  (1)参考拟建工程的常规施工组织设计,以确定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材料的二次搬运等项目;

  (2)参考拟建工程的常规施工技术方案,以确定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垂直运输机械、组装平台等项目;

  (3)参阅相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以确定施工方案没有表述的但为实现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

  (4)确定设计文件中不足以写进施工方案,但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内容;

  (5)确定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某些需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要求。

  【示例1Z103062-2】措施项目清单举例

  例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综合脚手架(表1Z103062-2)、安全文明施工和夜间施工(表1Z103062-3)。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1Z103062-2

 

 
 
 
 
  计量
 
    金额(元)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合价
 
    1
 
 
011701001001
 
 
  综合脚手架
 
  1.建筑结构形式:框剪
 
  2.檐口高度:60m
 
  m。
 
 
  18000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1Z103062-3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
  调整后
 
  金额
 
    备注
 
    1
011707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
    定额基价
 
 
 
 
 
    2
011707002001
    夜问施工
定额人工费
 
 
 
 
 

 

  三、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外,因招标人的特殊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项目和相应数量的清单。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工期长短、工程的组成内容、发包人对工程管理的要求等都直接影响其他项目清单的具体内容。因此,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提供的下列4项内容列项:

  (1)暂列金额;

  (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3)计日工;

  (4)总承包服务费。

  出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1.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暂估价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价款、工程设备价款以及专业工程金额。暂估价是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但是由于标准尚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来完成,暂时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所采用的一种价格形式。

  3.计日工

  计日工是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计日工以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机械台班进行计量,并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计日工适用的所谓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计日工表中的人工应按工种,材料和机械应按规格、型号详细列项。其中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应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设计质量的优劣及设计深度等因素,按照经验来估算一个比较贴近实际的数量,并作为暂定量写到计日工表中,纳入有效投标竞争,以期获得合理的计日工单价。

  4.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白行采购供应材料、设备时,要求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驳等);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应当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该项费用。

  四、规费项目清单的编制

  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1)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工程排污费。

  出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列项。

  五、税金项目清单的编制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地方教育附加费。

  出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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