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建法规知识点:仲裁裁决的撤销
更新时间:2015-09-06 16:00:25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性强,知识点多且杂。在各位考生备考的过程中,如果能将知识点系统记忆,对于考点的融会贯通至关重要。本文为2015年一建法规知识点:仲裁裁决的撤销;希望大家通过此文对时间方面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性强,知识点多且杂。在各位考生备考的过程中,如果能将知识点系统记忆,对于考点的融会贯通至关重要。本文为2015年一建法规知识点:仲裁裁决的撤销;希望大家通过此文对时间方面的知识点联系记忆。希望能助各位一级建造师考生一臂之力!
最新推荐: 一级建造师?精彩授课视频免费学习
课程推荐: 2015年招生方案
查看汇总>>>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
2015年一建法规知识点:仲裁裁决的撤销
仲裁裁决撤销,是指对符合法定应予撤销情形的仲裁裁决,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行为。
(一)仲裁实行
裁终局制,仲裁没有内部监督机制,只能由法院进行外部监督。
(二)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4条)
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
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的申请。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申请。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
(三)法律规定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6条)
1.没有仲裁协议;
2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4.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及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交流互动:一建微博|微信edu24ol_jzs1|QQ群72421116|各地一建QQ群
最新资讯
-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精选考点:工程项目管理组织2024-11-27
-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精选考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职责2024-11-26
-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精选考点:工程承包模式2024-11-25
- 2025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易混淆点:检验试验费、研究试验费2024-11-22
- 2025年一级建造师新教材什么时候出来?变动大吗?2024-11-21
- 2025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易混淆点:管理费用2024-11-21
- 2025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易混淆点:收入分类2024-11-20
- 2025年一建工程经济易混淆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2024-11-19
- 2025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易混淆点:支出、费用2024-11-18
- 2025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易混淆点:融资租赁、经营租赁202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