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书增项注册相关规定
更新时间:2015-02-06 09:26:36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小编为考友们整理:一级建造师证书增项注册相关规定,希望以有帮到大家!
最新推荐: 一级建造师?精彩授课视频免费学习
课程推荐: 2015年招生方案
更多信息请点击: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信息栏目
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 增加专业考试合格后
增项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参照初始注册):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相关链接: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初始注册相关规定
交流互动:一建微博|微信edu24ol_jzs1|QQ群72421116|
上一篇: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相关规定
下一篇:一级建造师证书不予注册相关规定
最新资讯
- 2024年第四十四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已发布2024-11-06
- 住建部:2024年第四十三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29924名)2024-11-06
- 广东关于调整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企业认证等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2024-10-24
- 一建二建证书可同时注册吗?2024-10-22
- 住建部:2024年第四十一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13661名)2024-10-17
- 住建部发文:2024年第四十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25041名)2024-10-17
- 2024年第三十九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已发布2024-10-17
- 短期内频繁更换一建注册,一建证书可能会被注销!2024-10-17
- 拿到一建证书后,不注册会被注销资格吗?2024-10-16
- 一级建造师可强制注销注册,不再被拿捏了!202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