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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按燃烧对象如何分类

更新时间:2018-04-04 09:37:12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36收藏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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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为大家整理了火灾按燃烧对象如何分类。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已经进入复习阶段,请考友们做好备考工作。更多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官方报名时间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频道!

(一)按照燃烧对象的性质分类按照国家标準《火灾分类》 GB/T4968-2008的规定,火灾分为A.B.C.D.E.F六类。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

C.类火灾: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氢气、乙炔等。

D.类火灾: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等。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如变压器等设备的电气火灾等。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二)按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分类依据国务院2007年4月6日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中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準,消防部门将火灾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①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②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③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④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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