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后资格审查通知
浙江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后资格审查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统一部署,今年我总队将对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实施“考后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18年度全省有297人通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其中172人为历年考生,已在2018年之前通过“考前资格审查”,无需重复审查。本次“考后资格审查”针对2018年度新报考的125人。
二、审查程序
为进一步服务考生,减少考生上门频次、提高审查质量,设置程序如下:
一是3月1日前,通过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发布公告、总队电话告知等形式通知125名考生,自行准备相关材料。
二是3月7日前,考生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将材料(见附件)送至我总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邮寄、送达收件人:浙江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监督管理处,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19号,电话:0571-85863579。
三是对材料通过审查的考生,我总队将在3月10日前电话告知审查结果,并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理后续手续。
四是对材料未通过审查的考生,我总队将在3月10日逐一通知考生,请考生在3月11日至13日携带总队通知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至总队现场审查。现场审查未通过的,将发放《未通过资格审查告知书》。
附件:材料清单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019年2月28
附件:材料清单
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
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1份
三、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的社保证明——原件1份
四、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复印件1份
五、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如有免试一门的,另行提供相应的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报名表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在规定工作年限内,在不同单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应分别提供工作年限证明和社保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证书的封面、正文等全部内容;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正反面全部内容;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最新资讯
- 云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纸质证书补办通知2024-10-21
- 2024年5月陕西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补办人员公示2024-05-24
- 2024年5月四川南充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通知2024-05-10
- 浙江人事考试网:2023年度浙江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证书已发2024-04-10
- 2024年2月陕西一级消防工程师补办证书领取通知2024-04-08
- 湘潭人事考试网:2023年湖南湘潭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发放通知2024-03-29
- 2023年度四川巴中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通知2024-03-28
- 2023年度贵州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截止时间:3月28日2024-03-27
- 2023年四川攀枝花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公告2024-03-27
- 2023年安徽阜阳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邮寄时间:3月31日截止2024-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