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消防工程师 > 一级消防工程师行业动态 > 4月1日起交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住建部!

4月1日起交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住建部!

更新时间:2019-04-01 13:51:2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20收藏64

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规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将自4月1日开始,移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3月27日,为切实做好消防救援机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工作,确保工作无缝衔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就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发出通知。具体内容,归纳以下四点:

【移交承接的范围】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令修改)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移交承接期限】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期,各地应于6月30日前全部完成移交承接工作。

【承接机构】自2019年4月1日起,已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承接机构的地方,由承接机构受理并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可以派员协助;未明确承接机构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受理并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后期的信息共享】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完成后,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部门应当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总平面、建筑平面、消防设施系统图等与消防安全检查和灭火救援有关的图纸、资料,以及消防验收结果等信息。>>详情查看

分享到: 编辑:孙晴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查询

一级消防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一级消防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