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及测试四十
固体燃烧
根据各类可燃固体的燃烧方式和燃烧特性,固体燃烧的形式大致可分为五种,其燃烧各有特点。
1.蒸发燃烧
硫、磷、钾、钠、蜡烛、松香、沥青等可燃固体,在受到火源加热时,先熔融蒸发,随后蒸气与氧气发生燃烧反应,这种形式的燃烧一般称为蒸发燃烧。樟脑、萘等易升华物质,在燃烧时不经过熔融过程,但其燃烧现象也可看作是一种蒸发燃烧。
2.表面燃烧
可燃固体(如木炭、焦炭、铁、铜等)的燃烧反应是在其表面由氧和物质直接作用而发生的,称为表面燃烧。这是一种无火焰的燃烧,有时又称之为异相燃烧。
3.分解燃烧
可燃固体,如木材、煤、合成塑料、钙塑材料等,在受到火源加热时,先发生热分解,随后分解出的可燃挥发分与氧发生燃烧反应,这种形式的燃烧一般称为分解燃烧。
4.熏烟燃烧(阴燃)
可燃固体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分解出的可燃挥发分较少或逸散较快、含水分较多等条件下,往往发生只冒烟而无火焰的燃烧现象,这就是熏烟燃烧,又称阴燃。阴燃是固体材料特有的燃烧形式,但其能否发生,主要取决于固体材料自身的理化性质及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很多固体材料,如纸张、锯末、纤维织物、胶乳橡胶等,都能发生阴燃。这是因为这些材料受热分解后能产生刚性结构的多孔炭,从而具备多孔蓄热并使燃烧持续下去的条件。此外,阴燃需要有一个供热强度适宜的热源,通常有自燃热源、阴燃本身的热源和有焰燃烧火焰熄灭后的阴燃等。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各种燃烧形式的划分不是绝对的,有些可燃固体的燃烧往往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形式。例如,在适当的外界条件下,木材、棉、麻、纸张等的燃烧会明显地存在分解燃烧、阴燃、表面燃烧等形式。
经典例题
2018年真题
1.木制桌椅燃烧时,不会出现的燃烧形式是( )。
A.分解燃烧
B.表面燃烧
C.熏烟燃烧
D.蒸发燃烧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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