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频道:天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
我市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补短板强防范 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消防安全是城市安全体系中的关键一环,也是保证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为进一步夯实我市消防安全底盘,补齐火灾防御短板,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近日,市安委会制定下发了《天津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三年我市将完成的8个大项、28个小项的消防安全建设任务,为全面提升我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描绘了一份未来可期的蓝图。
加固顶层设计“四梁八柱”
修订各类消防法律标准。充分发挥《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牵引作用,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形成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力抓手。紧跟全市立法规划,开展地方消防法规、规章修订工作,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根源性问题。做好我市消防标准立项申报编制和实施工作,更好发挥消防标准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支撑作用,开展立法调研工作,修订完善《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发挥消防规划引领作用。以编制天津市社会消防事业“十四五”规划和天津市消防规划(2020—2035年)为契机,将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建设、京津冀消防工作发展、灭火救援体系建设、智慧消防建设等内容,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消防专项规划引领作用,强化源头管控。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确保专项规划内容落实落地,为辖区消防安全奠定基础。2020年,各区完成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和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布局规划方案。
打通生命通道和供水渠道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区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区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加强规划建设。各区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区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区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要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配合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2020年,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补齐公共消防水源设施欠账。市水务局督促市水务集团加强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各区将消防水源补建工作纳入城乡规划,力争到 2022年底,实现市政消火栓设置率达到国家标准,全市市政消火栓维保单位建立维护保养机制,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 100%。
开展七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高层建筑
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三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依规严管、严控在建高层建筑内、外保温系统施工质量,着力解决高层建筑内部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消防设施问题。四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五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六是高层建筑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高层楼长负责制,逐栋明确消防楼长,利用宣传栏、公示栏,公布消防楼长职责、联系方式、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及手机 APP,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七是各区因地制宜开展高层住宅消防安全星级评定活动,培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隐患整治效果明显的典型社区。八是高层建筑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引入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具有灭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单点报警、简易喷淋等技术防范设备。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大型商业综合体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成立由建筑主要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负责人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该组织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管理人,鼓励该组织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专职负责消防安全。建立业态变更等消防管理机制,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五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六是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体育、国资、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履行行业领域监管或管理职责,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涉及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指导大型综合商业体做好电力设施消防安全工作。七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应设立微型消防站,有条件的应组建专职消防队,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建立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联勤联动机制。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 100%。
地下轨道交通
地下轨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提升。组织开展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综合客流高峰、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路线、通风照明条件、电气设备以及周边消防救援力量、装备器材等关键要素,组织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指导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系统评估每座地铁站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实施三年优化提升计划。地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规范地铁 FAS 系统火灾报警和联动控制设备启动程序,完善地铁站、地铁区间、地铁接建部位等不同区域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置预案,科学制定火灾报警、智能疏散、防火分隔、防烟排烟、自动灭火等设施的启停规则。组建地铁灭火救援工艺处置队,引入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和图像火焰探测报警联动系统,提升应急处置的专业能力。2020年,组织完成风险评估、计划制定以及综合演练测试工作;2021年,全面加强改进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2022年,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石油化工企业
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逐个企业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制定、完善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制定消防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同时,化工园区要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开展整体安全评估,完善园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攻坚治理。一是各区指导养老机构规范日常管理,集中排查风险隐患,逐项登记整改。二是各区完善多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对抽查养老机构发现的消防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三是达到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四是各区因地制宜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星级评定活动,培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隐患整治效果明显的典型单位。五是各区积极推动养老机构引入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具有灭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单点报警、简易喷淋等技术防范设备。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三年攻坚行动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严重隐患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养老机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火灾防控能力提升。一是各区、相关部门落实火源管控责任制,依法督促相关单位、个人严格执行各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公共消防设施,随查随消动态隐患。二是在风险最高、任务最重的区域,增派人员、调拨装备、前置备勤,加快推进直升机平台、水池水窖、防火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建设,消防救援机构全面整合社会救援力量,做到平时联训互促、战时同步响应。三是各区、相关部门加大对物联网、监控探头、卫星遥感等火源监测系统的建设投入,充分运用大数据预警系统找准火灾风险点。
文博场馆
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各区切实履行文物消防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将文物建筑、博物馆单位周边严重影响文物消防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安全隐患一并整改解决。二是各区组织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文物管理使用人的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三是各区推动有关部门落实行业领域监管职责,做好文物建筑涉及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指导工作机制。四是各区全面查找文物建筑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诱因和风险源,分析评估风险种类和程度。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文物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问题;2021年,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清单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建立完善文物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建立文物消防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实施风险等级管理,分类逐项提出风险控制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火灾风险防范措施,文物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得到全面提升。
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区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区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区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区组织分析评估本区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城市管理部门督促燃气企业对供气设施运行和用气安全进行检查,加强日常维护,及时排查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各区组织发动居民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清除燃气用具、燃气管道周边的可燃物品,及时清理楼道内的杂物,及时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降低事故风险,提升燃气使用的安全系数。
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相关区政府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区域或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相关区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依托农村机井和天然(人造)水源建设取水设施。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商务、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消防救援机构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整治违规执业行为,净化消防技术服务环境。
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市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商务、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实施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市发展改革、市场监管、财政、人社等部门,以及市文明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单位,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本行业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措施,广泛营造诚实守信氛围,加强联合惩戒工作,督促指导失信主体纠正不当行为。2020年,七部门联合惩戒措施落地;2021年,探索创新联合惩戒措施;2022年,建立联合激励工作机制。
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区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和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以及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区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1年,各区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将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嵌入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各区落实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每个区具备一所高质量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在辖区推广社区消防安全教育室、消防主题公园等消防科普阵地建设。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推动媒体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和报道;市、区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制定学习计划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级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落实好相关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建立专门的消防知识技能体验场所;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计划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各级公安、卫生健康、民政、文化和旅游、科技、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以及文明办结合职能,制定计划,抓好本系统、本行业和社会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在全社会共同传播消防安全文化。
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区有计划、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制定实施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深化消防公益联盟建设。充分吸纳各行业协会、各人民团体、各类社会人群加入联盟当中,联防共治,打造消防工作社会化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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