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精选考点整理11
【摘要】2017年的造价工程师考试备考已经悄然开始,下面小编就整理了:2017年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精选考点整理11,更多复习资料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造价工程师考试频道。
331. 工程量的确认:首先,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然后,工程师进行计量;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当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不参加计量,发包人自行进行,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32. 发包人应在双方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333.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照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28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34. 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决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决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支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5. 承包人收到竣工验收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6. 质量保修金的比例及金额由双方协商约定,但汪应超过施工合同价的5%。
337.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报工程师认可后实施。承包人负责申报手续屏承担有关费用;
338. 施工时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钱币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339. 不可抗力结束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40.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找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工程本身的损害、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提;承发包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规定的资格条件;
341. 双方的保险义务分担如下: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发包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发包人可以将上述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输保险,支付保险费用;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诉设备,不论由承发包双方任何一方保管,都应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簇发生时,承发包双方都有责任尽力采取发票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全面地按保险合同订明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342. 关于工程分包:承包人应当完成建设项目主要部分,其非主要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可分包给营业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
343. 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合同协商解除;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解除;当事人违约时合同解除;
344. 当事人违约情形: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停止施工超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其他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345. 一方主张解除合同,应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346.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347.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各项价款或工程师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48. 承包方施工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49. 争议的解决方式:调解或和解、仲裁、起诉;发生争议后,在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只有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才可停止履行施工合同: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350. 公开招标对于设备、材料采购,能够引起最大范围内的竞争,其主要优点有:可以使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能够在公平竞争条件下,以合适的价格获得供货机会;可以使设备、材料采购者以合理价格获得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可以促进供应商进行技术改造,以除低成本,提高质量;可以基本防止循私舞弊的产生,有利于采购的公平和公正;
环球网校友情提醒:更多关于2017年造价工程师复习资料请随时关注环球网校造价工程师频道或登录造价工程师论坛,与各位准造价师交流经验!
编辑推荐:
精品课程套餐推荐:
零基础套餐 查看套餐详情 |
|
包含:教材精讲+考点强化+经典习题+真题解析+应试技巧+1v1直播+题库+直播密训+内部资料+清单规范+案例第六题+月考+教材教辅 |
|
服务及保障:24小时在线答疑+考试不过终身免费重学 |
|
【摘要】2017年的造价工程师考试备考已经悄然开始,下面小编就整理了:2017年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精选考点整理11,更多复习资料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造价工程师考试频道。
351. 设备、材料采购的公开招标在国际上又可以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同竞争性招标;
352. 我国和世界银行规定,凡工业项目采购额在00万美元以上的,均需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下列机电产品的采购必须进行国际招标: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中进行国地采购的机电产品;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全部或部分使用国家融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政府采购项目中进行国采购的机电产品;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353. 采用设备、材料采购邀请招标的一般条件,主要有:招标人对拟采购的设备在世界上的制造商的分布情况比较清楚,并且制造厂家有限,又可以满足竞争态势的需要;已经掌握拟采购设备的供应商或制造商或其他代理间的有关情况,对他们的履约能力、资信关况等已经了解;建设项目工期较短,不允许拿出更多时间进行设备采购,因而采取邀请招标;还有一些不宜进行公开采购的事项,如国防工程、保密工程、军事技术等;
354. 设备、材料采购评标的原则与要求:招标人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定标工作;评标前,应当制定程序、方法、标准以及评标纪律;招标设备标底应当同招标人会同设备需求方及有关单位共同确定;设备招标的评标工作一般不超过10天,大型设备不超过30天;评标过程中,如有必要可请投标人对其投标内容作澄清;评标过程中有关情况不得向投标人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评标定标后,招标人应当尽快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355. 设备、材料采购评标的主要方法:综合评标价法、全寿命费用评标价法、最低投标价法或百分评定法;
356. 综合评标价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运输费用;交货期;付款条件;零配件和售后服务、设备性能、生产能力;
357. 全寿命费用评价法是在综合评标价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上一定运行年限内的费用作为评审价格,这些贴现值计算的费用包括:估算寿命期内所需的燃料消耗费;估算寿命期内所需备件及维修费用;备件费可按投标人在技术规范附件中提供的担保数字,或过去已用过可作参考的类似设备实际消耗数据为基础,以运行时间来计算;估算寿命期末的残值;
358.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原则:在项目采购中,必须注意经济性和效率性;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为合格的投标人承包项目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不论投标人来自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世界银行作为一个开发机构,其贷款项目应促进借款国的制造业和承包业的发展;
359.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国际竞争性招标程序:总采购公告;资格预审和资格定审;准备招标文件(给予投标商投标的时间不少于45天);具体合同招标广告;开标;评标(审示、评标、资格定审三个步骤);授予合同或拒绝所有投标;合同谈判或签定合同;
360.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其他招标方式:有限国际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国际、国内询价等采购方式;直接采购;自营工程;
环球网校友情提醒:更多关于2017年造价工程师复习资料请随时关注环球网校造价工程师频道或登录造价工程师论坛,与各位准造价师交流经验!
编辑推荐:
精品课程套餐推荐:
零基础套餐 查看套餐详情 |
|
包含:教材精讲+考点强化+经典习题+真题解析+应试技巧+1v1直播+题库+直播密训+内部资料+清单规范+案例第六题+月考+教材教辅 |
|
服务及保障:24小时在线答疑+考试不过终身免费重学 |
|
最新资讯
- 2025年一级造价师《造价管理》知识点:平行承包模式2024-11-22
- 一级造价师土建工程量的计算:挑檐计算方法2024-11-21
- 2025年一级造价师《造价管理》知识点:要约2024-11-20
- 一级造价师工程清单大难题!施工材料价格如何准确判断?2024-11-20
- 一级造价师土建工程量的计算:过梁计算方法2024-11-19
- 2025年一级造价师《工程计价》知识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2024-11-18
- 免费分享:一级造价师《案例分析》十大知识点总结2024-11-18
- 2025年一级造价师《案例分析》知识点:授标--评标结果2024-11-17
- 2025年一级造价师《造价管理》知识点:合同终止2024-11-15
- 一级造价师土建工程量的计算:阳台计算方法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