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
【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决定取消和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延续和变更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
建办标[2017]4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决定取消和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延续和变更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的申报材料
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申请资质延续、变更时,无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
2.造价员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职称批准文件;
4.企业为专职专业人员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发票;
5.财务审计报告。
二、简化的申报材料
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申请资质延续、变更时,无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承诺:
1.股东出资协议;
2.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
3.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4.专职专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和人事存档证明;
5.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或增值税)发票;
6.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经取消和简化后,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申请资质延续、变更时,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书(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提供);
4.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
5.专职专业人员的身份证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企业缴纳社保证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并盖章的企业员工缴纳社保情况表(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7.营业收入证明:企业开具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发票和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提供)。
四、其他说明事项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1]2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变更工作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200号)中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7月13日
精品课程套餐推荐:
签约直通车套餐 查看套餐详情 |
|
包含:备考指导+教材精讲+考点强化+真题解析+经典习题+应试技巧+1V1直播+清单规范+案例第六题+直播密训+内部资料+案例分析特训+考前3套预测密卷+3套月考+视频解析(模考试题班) |
|
服务及保障:24小时答疑+个性化测评服务及学习报告+支持APP、Ipad做题、听课+支持课程讲义/视频下载重要节点短信及邮件提醒+赠送教材、教辅、智能题库+考试不过终身免费重修 |
|
最新资讯
- 2024年湖北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通知2024-04-10
- 2024年内蒙古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通知2024-01-25
- 辽宁一级造价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通知(2024-2025年度)2023-12-18
- 环球网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解读与疑难解答2023-07-04
- 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人数2023-03-23
- 一级造价师全国有多少人2023-03-23
- 科技赋能教育,环球网校云私塾6.0发布会即将重磅来袭2023-03-15
- 环球网校斩获行业大奖后,如何布局2023年一级造价师考试业务2023-01-05
- 中价协:开展2022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03-15
- 2021四川发布《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标准》等5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