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申报和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厅属单位网站整合的工作要求,近期,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及相关业务系统将统一整合至省住建厅网站及相关办公系统。现将网站整合后注册申报和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网站整合后注册申报和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厅属单位网站整合的工作要求,近期,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及相关业务系统将统一整合至省住建厅网站及相关办公系统。现将网站整合后注册申报和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注册申报
(一)自2018年2月1日起关停“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平台”。
(二)“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平台”关停后,所有申报注册事项不再需要提供纸质《注册汇总表》。其中,申报一级建造师(含临时)、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事项改为提供纸质《注册申报登记卡》,需登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政务服务”内“人员管理”、“部级审批注册事项登记”栏目,按相关要求打印《注册申报登记卡》,具体办理要求请查询“相关说明”栏目。
(三)“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平台”中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的数据修改功能,将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系统内增加相应功能代替,请按相关说明操作。
二、关于继续教育
(一)自2018年2月1日起关停“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继续教育平台”。
(二)已经参加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举办的继续教育且合格的注册人员,如果需要继续教育证明材料,2018年1月31日之前请自行完成在线打印。2018年2月1日之后请发传真到0311-87908205办理(传真请注明姓名、专业、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本人身份证号码和电话、邮寄地址、收件人及电话),经核实后,将开具证明并邮寄到付给本人。
特此通知。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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