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一级造价工程师条件
1江苏一造注册条件有什么
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要求是: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是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无不予注册情形。
2江苏一造哪些情形不可以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作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工作岗位的。
(五)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的。
(六)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从刑事处罚执行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满5年的。
(七)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从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满3年的。
(八)被吊销注册证书,从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满3年的。
(九)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从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满3年的。
3江苏一造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件与身份证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五)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之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受聘于拥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是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七)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4江苏一造注销证书注册有哪些情形
1、注册造价工程师包括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失效:
(一)已和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未被另外单位聘用的。
(二)注册有效期满并且未延续注册的。
(三)死亡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2、包括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或公告其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作废:
(一)注册证书失效。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5江苏一造注销注册的办法是什么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需要登录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注销注册申请表扫描件。
1、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注销注册),填好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解聘证明),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2、受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后需要重新申请注册的,应该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最新资讯
- 2024年湖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已发布2024-11-08
- 2024年11月第1批次兵团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已发布2024-11-07
- 2024年第二十二批江苏南通一级造价师初始注册证书领取通知2024-11-06
- 2024年第43批江苏无锡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贴条领取通知2024-11-05
- 湖北省住建厅发布:2024年湖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2024-11-04
- 2024年第二十五批一级造价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公示2024-11-04
- 2024年江苏无锡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领取通知2024-10-30
- 2024年第二十二批上海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领取通知2024-10-29
- 2024年第二十一批江苏南通一级造价师初始注册证书领取通知2024-10-24
- 2024年第二十二批安徽六安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202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