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0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6.26-7.6报名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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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吉人字[2005]66号
关于200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及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全省200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以上考试报名时间为2006年6月26日至7月6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
在长省、中直单位报名工作由省职考办负责,统一到省人事厅办公大楼(建设广场原省戏校对过)南侧50米富锦路邮局(建设街2766号)大厅报名;各市(州)报名工作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报名地点自行确定。驻其他市(州)省、中直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确定的地点报名。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报考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统一组织。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可复印或到报名点领取,或从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直接下载。表中有关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到人事职考部门报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提交相应证书原件。
3.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考原级别、专业的考试(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报考人员填涂《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并认真核对涂卡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如涂卡信息不准确,后果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备 注 |
|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9月23日 |
上午:8:00-12:00 一级基础考试(上)
下午:2:00-6:00 一级基础考试(下) |
一级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
一、二级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专业规范和参考书。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相应试题下面的空白处直接写出主要计算过程及结果,概念题应写出所选项答案的主要依据。
考生应携带2B铅笔、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三角板、橡皮及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
|
9月24日 |
上午:8:00-12:00 一级专业考试(上)
8:00-12:00 二级专业考试(上) |
| ||
下午:2:00-6:00 一级专业考试(下)
2:00-6:00 二级专业考试(下) |
| |||
注册土木(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
公用设备(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
电气(发输变电、供配电)、
化工工程师 |
9月23日 |
上午8: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上) |
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专业考试第一天的专业知识考试和第二天的专业案例考试均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考生应携带2B铅笔、钢笔(黑色或蓝色)或签字笔、圆珠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
上午8:00―12:00 基础考试(上) |
| |||
下午2:00― 5:00 专业知识考试(下) |
| |||
下午2:00― 6:00 基础考试(下) |
| |||
9月24日 |
上午8:00―11:00 专业案例考试(上) |
| ||
下午2:00― 5:00 专业案例考试(下) |
| |||
造价工程师 |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 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无储存功能)。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安装)
下午:2:00― 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
房地产估价师 |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采取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2B铅笔、钢笔(黑色或蓝色)或签字笔、圆珠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所用草纸由考务部门发放、回收。 | |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下午2:00― 4: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 | |||
房地产经纪人 |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2:00― 4: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2B铅笔、钢笔(黑色或蓝色)或签字笔、圆珠笔,橡皮以及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所用草纸由考务部门发放、回收。 | |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下午2:00― 4: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
三、报考条件
|
考试
类别 |
所学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
业年限 |
||||||||||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
2005年 |
|||||||||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
2005年 |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
|
2005年 |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4年 |
||||||||||||
|
相近专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
2005年 |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
2005年 |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4年 |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1年 |
2004年 |
|||||||||||
|
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
||||||||||||||
考试
类别 |
所学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Ⅰ类人员 |
Ⅱ类人员 |
|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
业年限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
最迟毕
业年限 |
|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4年 |
2002年 |
6年 |
1991年 |
|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4年 |
2002年 |
|
|
|
|||||||||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5年 |
2001年 |
8年 |
1989年 |
|
||||||||||
|
|||||||||||||||
专科毕业 |
6年 |
2000年 |
9年 |
1988年 |
|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5年 |
2001年 |
8年 |
1989年 |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6年 |
2000年 |
9年 |
1988年 |
|
||||||||||
专科毕业 |
7年 |
1999年 |
10年 |
1987年 |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8年 |
1998年 |
12年 |
1985年 |
|
| ||||||||
注:“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
“Ⅱ类人员”指按建设部、人事部司发文《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核认定和一九九七年资格报考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97)建设注字第46号]文件规定,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免考范围不再扩大,该类人员可一直参加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免《基础考试》,只参加《专业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
|
||||||||||||||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本专业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年 |
2004年 | |||||||
普通大专毕业 |
3年 |
2003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4年 |
2002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6年 |
2000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7年 |
1999年 | ||||||||||
相近专业 |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年 |
2002年 | ||||||||
普通大专毕业 |
6年 |
2000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7年 |
1999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9年 |
1997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1996年 | ||||||||||
不具备
规定学历 |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
13年 |
|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基础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洋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
专科 |
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
| ||||||||||
相近专业(地质勘探、环境工程、工程力学) |
本科以上 |
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
| |||||||||
专科 |
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
| |||||||||
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专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
| ||||||||
本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
| ||||||||||
硕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
| ||||||||||
博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 |
| ||||||||||
相近专业 |
专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
| |||||||||
本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
| ||||||||||
硕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
| ||||||||||
博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
| |||||||||
专业考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1977年及以前中专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
| ||||||||
1987年及以前专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
| ||||||||||
1989年及以前本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
| ||||||||||
1991年及以前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
| ||||||||||
1991年及以前硕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
| ||||||||||
相近专业 |
1972年及以前中专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
| |||||||||
1987年及以前专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
| ||||||||||
1989年及以前本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
| ||||||||||
1991年及以前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
| ||||||||||
1991年及以前
硕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
| ||||||||||
其他工科专业 |
1982年专科及以上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
| |||||||||
1985年及以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
|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基础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指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详见附表,下同)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
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
相近专业(指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专业,附表,下同)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
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
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
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
相近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
其他工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
|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 |
基础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专业等,详见附表,下同)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相近专业(详见附表,下同)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专业考试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相近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 |
基础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指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详见附表,下同)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相近专业(指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详见附表,下同)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其他工科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 |||||||
相近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专业考试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相关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基础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详见附表,下同)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
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详见附表,下同)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
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
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
专业考试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
相近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
其他工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
|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
造价工程师 |
工程造价专业 |
本科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
| ||||
大专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
| ||||||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 |
本科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
| |||||
大专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
| ||||||
上述专业 |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
| |||||
博士学位 |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
| ||||||
|
房地产估价师 |
取得房地产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 |
中专 |
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 ||||
|
大专 |
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 ||||||
|
学士学位 |
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 ||||||
|
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 |
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 |||||||
|
房地产经纪人 |
不限 |
大专 |
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 ||||
|
本科 |
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 ||||||
|
硕士学位 |
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 ||||||
|
博士学位 |
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 ||||||
四、考试相关政策
(一)参加上述各类考试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2、身体健康。
(二)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不满3年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经查出后,概不退费,后果考生自负。
(三)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四)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五)报考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报考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凡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五、考试收费
各类考试收费按国家收费标准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吉价收函[200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分别如下:
1.报考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每人报名费13元,一级基础每人考试费120元,一级专业每人考试费240元;二级专业每人考试费240元。
2.报考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每人报名费13元;基础考试每人120元,专业考试每人520元。
3.报考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每人报名费13元;基础考试为2科,每人考试费132元;专业考试为4科,每人考试费344元。
4. 报考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每人报名费13元,每科考试费43元。
5.报考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每人报名费13元,每科考试费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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