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辅导答疑:变更索赔问题
更新时间:2011-03-11 15: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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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提问:
是不是当时没有及时设计变更索赔,结算时就没有的结算,但是可通过民法通则2年的有效时间内通过诉讼仍可就该部分费用进行诉讼赔偿?
老师答疑:
你好,索赔如果超过期限没主张的话是不能结算中给的,适用民法的情况是你已经主张了索赔,甲方也承认应该索赔,但是就是没有给你索赔,这样的才使用。建议不要联系太多,否则会影响答题思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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