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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理论法规》辅导第三章第四节

更新时间:2013-02-20 09:56:4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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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方便广大考生朋友准备2013年的造价工程师考试,环球网校特地对基础考点进行了汇总,希望能提高您的复习效率。

  第四节 与工程财务有关的税收规定

  税收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五大类。

  1流转税

  1.1营业税

  建筑业适用3%,对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适用5%;

  1.2增值税

  销项税:17%;13%,6%

  进项税特殊情况:进口依据收到的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上增值税额、免税农产品10%。

  2所得税

  2.1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2.233%

  3土地增值税

  3.1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3.2<50% 30%;50~100% 40%;100~200 50%;>200% 60%。(3,4,5,6)

  4城市维护建设税

  4.1实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4.2市区7%,县镇5%,其他1%。

  5教育费附加

  5.1实缴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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