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答题】
2017年初,某业主拟建一年产15万吨产品的工业项目。已知2014年已建成投产的年产12万吨产品的类似项目,静态投资额为500万元。自2014年至2017年每年平均造价指数递增3%。
拟建项目有关数据资料如下:
(1)项目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6年,项目全部建设投资为700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预计全部形成固定资产(不含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固定资产使用期限为6年,残值率为4%,固定资产余值在项目运营期末收回。
(2)运营期第1年投入流动资金150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流动资金在计算期末全部收回。
(3)在运营期间,正常年份每年的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含税),增值税率为12%,经营成本为350万元(含进项税额30万元),所得税率为25%,行业基准投资回收期为4年,增值税附加税率为10%。
(4)投产第1年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能力的60%,营业收入与经营成本也为正常年份的60%,投产第2年及第2年后各年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5)为简化起见,将“调整所得税”列为“现金流出”的内容。
问题:
1.试用生产能力指数法列式计算拟建项目的静态投资额。
2.编制融资前该项目的投资现金流量表,将数据填入表1.1中(假设折现系数ic=10%)
表1.1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3.计算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列式计算该项目的静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并评价该项目是否可行。
(计算结果及表中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