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06年岩土工程师考试7月14日前报名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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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关于做好我省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 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2006年度 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务工作的通知》(注工[2006]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 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以下简称注册结构、 土木工程(岩土)、 公用设备、电气、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全国注册结构、 土木工程(岩土)、 公用设备、电气、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23日至24日。各市、州要按照《湖南省2006年度全国注册结构、 土木工程(岩土)、公用设备、电气、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有关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上述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应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后方能报考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化工工程师等专业中选择一项报名。各市、州人事、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以及湘人发[2003]63号、64号、65号、80号文件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三、全省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7月14日。各市、州的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当地人事部门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的报名时间为:7月13日至14日;报名地点为:军凯宾馆(长沙市远大一路132号)前栋三楼;报名咨询电话为:0731-4688383。
报名时须提交已填写好的《资格考试登记表》和《报名信息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均为原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资格考试登记表》须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资格考试登记表》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站pta.hnrst.gov.cn下载打印,《报名信息卡》可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购买。
四、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74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函[2004]4号)、《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03]129号)精神,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105元(其中上缴建设部每人每科60元);专业考试(二科)每人每科165元(其中上缴建设部每人每科120元)报名费每人每科15元。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105元(其中上缴建设部每人每科60元);专业考试(四科)每人每科175元(其中上缴建设部每人每科130元)报名费每人每科20元。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二科)每人每科75元(其中上缴建设部每人每科30元);专业考试(四科)每人每科95元(其中上缴建设部每人每科50元)。4、考试考务费由人事考试部门收取,报名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和有关单位须认真做好应试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科目及代码等报考信息数据的审核工作。《报名信息卡》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自行光电阅读,有条件的市(州)可数码照相或自行扫描照片。 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别及代码 |
级别代码
及名称 |
专业代码
及名称 |
科目代码及名称 |
03.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1. 一级 |
01. 基础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
02. 专业 |
3. 专业考试(上) | ||
4. 专业考试(下) | |||
04.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2. 二级 |
01. 专业 |
1. 专业考试(上) |
2. 专业考试(下) |
类别及代码 |
级别代码
及名称 |
专业代码
及名称 |
科目代码及名称 |
08.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1 .基础 |
01. 基础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
2 .专业 |
01. 专业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类别及代码 |
级别代码
及名称 |
专业代码
及名称 |
科目代码及名称 |
11. 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 |
1. 基 础 |
01. 基础.发输变电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
2. 专 业 |
01. 专业.发输变电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类别及代码 |
级别代码
及名称 |
专业代码
及名称 |
科目代码及名称 |
12. 注册电气工程师
( 供配电) |
1. 基 础 |
01. 基础.供配电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
2. 专 业 |
01. 专业.供配电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类别及代码 |
级别代码
及名称 |
专业代码
及名称 |
科目代码及名称 |
13.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1. 基 础 |
01. 基础.给水排水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
2. 专 业 |
01. 专业. 给水排水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类别及代码 |
级别代码
及名称 |
专业代码
及名称 |
科目代码及名称 |
14.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
1. 基 础 |
01. 基础.暖通空调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
2. 专 业 |
01. 专业. 暖通空调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类别及代码 |
级别代码
及名称 |
专业代码
及名称 |
科目代码及名称 |
15.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动力) |
1. 基 础 |
01. 基础.动力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
2. 专 业 |
01. 专业. 动力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类别及代码 |
级别代码
及名称 |
专业代码
及名称 |
科目代码及名称 |
16. 注册化工工程师 |
1. 基 础 |
01. 基础.化工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
2. 专 业 |
01. 专业.化工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六、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应试人员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应试人员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应试人员参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及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试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七、《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应试人员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八、为帮助应试人员做好考试准备,报名时请各地考试主管部门将本文件的相关附件及时印发给应试人员。具体发放要求如下:
报考类别 |
需要印发给考生的附件 |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 |
附件3、附件6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 |
附件4、附件6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
附件5、附件6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 |
附件6 |
注: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专业考试规范及设计手册以2005年12月31日前的最新版本为准。
九、各市、州人事部门须于7月31日前将应试人员报名信息软盘和材料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资格登记表》须经市州人事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方有效。
2006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执业资格注册、考前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省注册工程师管委会组织进行。应试人员自愿参加培训或征订教材。各地人事、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湖南省2006年度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土木程师(岩土)、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 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 、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 、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2006 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 范、规程
4 、2006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 的规范、规程
5 、公用设备暖通空调专业新增标准规范表
6 、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程师(岩土)、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 师专业考试应试人员须知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湖南省2006年度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土木程师(岩土)、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7 月14日 前 |
全省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 ||
其中:7月13日―14日 |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 ||
7 月31日 前 |
各市、州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报送报名信息软盘及材料 | ||
8 月上旬 |
省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试卷预订单 | ||
9 月13日 -15 日 |
省人事考试中心核发《准考证》 | ||
考
试 |
9 月23日 |
上午 |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 |||
下午 |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 ||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 |||
9 月24日 |
上午 |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 |
下午 |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 ||
10 月底前 |
省人事考试中心向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考试信息软盘 | ||
12 月底前 |
省人事考试中心按照人事部计划,公布确认考试成绩 |
附件2:
2006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一级 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条件的人员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
最迟毕
业年限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
2005 年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
2005 年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
|
2005 年 | ||
专科毕业 |
1 年 |
2004 年 |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
2005 年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
2005 年 | ||
专科毕业 |
1 年 |
2004 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1 年 |
2004 年 |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 、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二、一级 结构工程师 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Ⅰ类人员 |
Ⅱ类人员 | ||
职业实践最少时 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职业实践最少时 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4 年 |
2002 年 |
6 年 |
1991 年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4 年 |
2002 年 |
|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5 年 |
2001 年 |
8 年 |
1989 年 | ||
专科毕业 |
6 年 |
2000 年 |
9 年 |
1988 年 |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5 年 |
2001 年 |
8 年 |
1989 年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6 年 |
2000 年 |
9 年 |
1988 年 | ||
专科毕业 |
7 年 |
1999 年 |
10 年 |
1987 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8 年 |
1998 年 |
12 年 |
1985 年 |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通过,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按建设部、人事部司发文《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和一九九七年资格报考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97)建设注字第46号]文件规定,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免考范围不再扩大。该类人员可一直参加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三、二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年) |
最迟毕业
年限 | |
本
专
业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 |
2004 年 | |
普通大专毕业 |
3 |
2003 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4 |
2002 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6 |
2000 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7 |
1999 年 |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 |
2002 年 | |
普通大专毕业 |
6 |
2000 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7 |
1999 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9 |
1997 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10 |
1996 年 | |||
不具备规定学历
|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
13 |
| ||
|
|
|
|
|
|
附件3:(报名时印发给参加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应试人员)
2006 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
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3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02)
6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7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1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J130-2001)
12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3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1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5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J218-2002)
16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17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8 .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版)
19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0 .《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2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22 .《烟囟设计规范》(GB50051-2002)
23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2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26 .《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2005)
27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 D62-2004)
28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024-85)
29 .《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6)
30 .《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31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32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2006 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
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3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7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8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9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0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3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
(2002版)
14 .《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5 .《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1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17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附件4:(报名时印发给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的应试人员)
2006 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
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 .《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3 .《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4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
5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99)
6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7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8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9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1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12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13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
14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15 .《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16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17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024-85)
18 .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
19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1)
20 .《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
21 .《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10025-2001)
22 .《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10027-2001)
23 .《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10038-2001)
24 .《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10035-2002)
25 .《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240-97)
26 .《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250-98)
27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01)
28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99)
29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5073-2000)
30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31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附件5: (报名时印发给参加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考试的 应试人员 )
公用设备暖通空调专业新增标准规范表
序号 |
新增标准、规范名称 |
开始执行时间 |
取消的标准、规范名称 |
备注 |
1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
2005 年7月1日 |
《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规范》GB5018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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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
2003 年10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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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7-2004 |
2005 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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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2004 |
2005 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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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3-2004 |
2005 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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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 |
2004 年10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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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风机盘管》GB/T19232-2003 |
2003 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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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选用部分 |
8 |
《水源热泵机组》GB/T19409-2003 |
2004 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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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选用部分 |
9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
2005 年10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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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换旧版 |
附件6: (报名时印发给每位参加各专业考试的应试人员)
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程师(岩土)、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
应试人员须知
1.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应试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应试人员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2 .试卷作答用笔: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应试人员在试卷上作答时,必须使用试卷作答用笔,不得使用铅笔,否则视为无效试卷。
填涂答题卡用笔:2B铅笔。
3.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试卷作答用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4 .参加专业考试的应试人员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专业考试规范及设计手册以2005年12月31日前的最新版本为准。
5.应试人员须用试卷作答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分别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相应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6.对于2天的考试,应试人员都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请应试人员务必用橡皮将原选项的填涂痕迹擦净,以免造成电脑读卡时误读。在答题卡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在答题卡上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
7.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试卷已把试题、答案选项、答题过程全部汇总于一本试卷中,不再另配答题纸。
8 .应试人员在作答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题时,必须在每道试题对应的答案位置处填写上该试题所选答案(即填写上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并必须在相应试题“解答过程”下面的空白处写明该题的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主要依据,同时还须将所选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应试人员在试卷上书写案例分析过程及公式时,字迹应工整、清晰,以免影响老师阅卷评分工作。对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视为无效,该试题不予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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