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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7月8日)

更新时间:2019-07-08 09:08:24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1收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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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并分享“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7月8日)”本文是根据历年真题考点整理出来的“租赁合同”知识点试题,此知识点与实际生活有着巨大的联系,如租房。考生可结合具体历年汇总试题进行复习。

编辑推荐: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每日一练汇总(7月8日)

【2018·判断题】陈某与李某口头约定:陈某将房屋出租给李某,租赁期1年,月租金1 000元。该房屋租赁合同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正确

参考解析:房屋租赁6个月内的可以口头约定,超过6个月的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视为不定期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最长不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

【2017·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种特殊情形包括()。

A.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B.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但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

C.租赁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D.出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售给其侄子的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①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②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③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④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考点点评】此知识点与实际生活有着巨大的联系,如租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①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②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③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④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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