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提示:2019安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会计继续教育问题解答
1.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网站
学员可以通过登录安徽省财政厅网站,从主页“服务直通车”中的“会计管理”进入。
2.补学2018年及以前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问题
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仍然按照以往年度有关规定执行,主要依据2016年4月20日修订的《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财会〔2016〕551号)。
会计人员每年需要学满不少于24学分。为满足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需求,会计网络继续教育提供更多学分专业科目学习。
有14种形式可以视同继续教育,具体查阅《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财会〔2016〕551号),关于视同继续教育的办理,请咨询所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
至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会计职称聘用或高级资格评审的继续教育认定等问题,请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3.2019年及以后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
(1)政策依据:
2019年及以后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有关规定执行。
(2)参加人员: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
参加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需要先进行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具体通知公告已在安徽省财政厅会计管理网页发布)。
(3)学分要求:从2019年起,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计。
学分计量标准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公需科目的学分可以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取得,也可在人社部门指定的网站学习。在人社部门指定的网站学习完毕后,需要登录安徽省财政厅会计管理网页,进行视同教育登记。
专业科目学习可以通过网络继续教育、面授机构继续教育和视同继续教育。
(4)教育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有网络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和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
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计。
网络继续教育。学员可登陆安徽省财政厅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点击“网络教育学习”按钮,按照《网络继续教育须知》提示,进行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每次报名至少登录选择的网校,选择不低于10个学时课程,按照所选学时缴费,学习并考试通过所选课程,网校回传学习完成数据。
面授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学员可以参加面授培训机构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专业科目学习,各市财政局需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告所属地通过审核的面授培训机构名单。
视同参加继续教育。学员参加会计类学历(学位)教育、研究课题、发表论文等,具体查阅《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在年度内登陆安徽省财政厅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点击“视同教育登记”按钮,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请办理视同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关于视同继续教育的办理,请咨询所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规定一次性折算为90学分的,系统分别登记为专业科目60学分,公需科目30学分。其他视同教育(除在人社部门指定网站学习的公需科目)的学分只能登记为专业科目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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