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起巴州中级会计考试不再设置自治区及南疆合格标准,实行国家统一合格标准
新财会〔2020〕1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各地、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2014年,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2012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新党办发〔201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经商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设立了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自治区及南疆合格标准政策。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相继对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并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
为贯彻落实好职称改革政策,结合职称“放管服”工作的要求,经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并报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备案,现将我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自治区及南疆合格标准政策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不再设置自治区及南疆合格标准,实行国家统一合格标准。
(二)2014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自治区合格标准取得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人员,在自治区境内享受与国家证书同等待遇;通过南疆四地州合格标准取得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人员,在南疆四地州境内享受与国家证书同等待遇。鼓励考生继续通过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取得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在2014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自治区及南疆四地州合格标准取得会计中级资格证书人员,达到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评条件的,可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人员可参加高级会计师的评审。考试评审政策执行至2025年结束。对持有自治区中级证书评审通过的人员,发放加盖“自治区内有效”字样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自治区境内享受与国家证书同等待遇;对持有南疆四地州中级证书评审通过的人员,发放加盖“南疆四地州有效”字样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南疆四地州享受与国家证书同等待遇。
(四)因上述政策调整,在2020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中确需补报考试科目的考生,请于2020年7月20日—30日(工作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各地财政局会计科办理审核补报名手续。
(五)此公告内容由自治区会考办负责解释。
2020年7月30日
【注意】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临近,小编建议考生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0年各地区中级会计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让你及时掌握中级会计考试节点信息哦!
以上内容是2020年起巴州中级会考试不再设置自治区及南疆合格标准,实行国家统一合格标准信息,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更多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考前密题、历年真题,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
最新资讯
- 2024年天津市中级会计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60分,合格人员通过考后审核的当场领取证书2024-11-01
- 天津会计:2024年天津中级会计合格标准已公布(各科均为60分)2024-10-31
- 2024年中级会计成绩已公布!合格标准为60分,恭喜合格考生!2024-10-31
- 2024年中级会计师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领证2024-10-30
- 2024年中级会计成绩随时可能公布,一键免费预约查分提醒!2024-10-29
- 2024年中级会计成绩合格标准为满分的60%,恭喜合格考生!2024-10-28
- 60分万岁!2024年中级会计合格标准已公布!2024-10-26
- 2024年山西各地区中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及领取通知汇总2024-10-25
- 2024年会计中级多少分算合格?60分2024-10-17
- 202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为满分的60%202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