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不同场景怎样确定受益人
更新时间:2021-05-19 16:47:13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
收藏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2021年中级会计正在备考中,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不同场景怎样确定受益人”的内容,同一主体指的就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个人,不同主体就是不是同一个人。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怎样确定受益人具体内容如下: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不同场景怎样确定受益人?
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1)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2)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②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③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重点:
同一主体指的就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个人,不同主体就是不是同一个人。
举例:
比如张某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就是同一主体,受益人写妻子,投保时的妻子是李某,发生保险事故时妻子是王某,受益人就是王某。
比如张某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张某的妻子李某,就是不同主体,受益人写丈夫,投保时的丈夫是张某,发生保险事故时丈夫是王某,受益人就是当时的丈夫张某。
2021中级会计准考证打印8月进行,为了防止考生错过考试时间,小编建议考生可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通知。
以上内容是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不同场景怎样确定受益人。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更多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指导、历年真题,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4年江苏省中级会计免试申请材料可以补充提交吗?2024-08-07
- 2023年四川中级会计师考试考后常见问题解答2023-11-17
- 2023年四川考区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相关问题答疑2023-11-01
- 2022年湖北武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考点地址、公交车、地铁到站表2022-12-01
- 2022年四川成都中级会计延考热点问题答疑:管控区考生是否能考、核酸要求等2022-12-01
- 泰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会计考试证书领取等常见问题的解答2022-11-25
-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发布2022年中级会计延期考试相关问题解答2022-10-24
- 安徽中级会计师报名信息表忘记打印会影响审核不发证吗2021-07-28
-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怎么确定含税不含税2021-07-28
-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撤销权存续期间202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