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直播App学习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详细讲解与练习五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详细讲解与练习五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河北
  • 山东
  • 辽宁
  • 黑龙江
  • 吉林
  • 甘肃
  • 青海
  • 河南
  • 江苏
  • 湖北
  • 湖南
  • 江西
  • 浙江
  • 广东
  • 云南
  • 福建
  • 海南
  • 山西
  • 四川
  • 陕西
  • 贵州
  • 安徽
  • 广西
  • 内蒙
  • 西藏
  • 新疆
  • 宁夏
  • 兵团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在学习中起的法律基础性学习的作用,需要记忆的知识点比较多,在考试中只有广度,没有深度。在近年的考试中,经济法总论的平均分值在10分左右,题型主要是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本章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法和经济法的概念。二是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三是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

  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仲裁与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发生争议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的选择则与纠纷的性质有关。根据法律的不同规定,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起诉;有的则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还有的则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由行政机关对纠纷作出最终裁决。

  【例题】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 (2007年)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效力,因此本题的表述是正确的。

  二、仲裁

  仲裁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从仲裁的概念可以看出,仲裁具有三个要素:

  1、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2、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进行裁判;

  3、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一)仲裁的适用范围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相关链接:

  环球网校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网上辅导方案

  2009年度会计职称考试各地报名时间汇总

  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真题:经济法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真题:经济法基础

  2009年2月1日前参加会计职称辅导 全部五折优惠!

 

  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

  1、劳动争议的仲裁;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例题1】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解决的是( )。

  A、甲乙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甲乙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甲乙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

  D、甲乙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解析】正确选项为B。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纠纷。与人身有关的纠纷,不适用仲裁法,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劳动争议以及农业承包合同发生纠纷可以由法律规定的组织仲裁,但不由仲裁法调整。

  【例题2】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仲裁解决的是( )。

  A、婚姻纠纷

  B、买卖合同

  C、收养纠纷

  D、继承纠纷

  【答案】B

  【例题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仲裁法》适用范围的是( )。

  A、房地产转让纠纷

  B、财产继承纠纷

  C、财产租赁纠纷

  D、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答案】B

  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相关链接:

  环球网校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网上辅导方案

  2009年度会计职称考试各地报名时间汇总

  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真题:经济法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真题:经济法基础

  2009年2月1日前参加会计职称辅导 全部五折优惠!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今日直播
峰会

解密交易性金融资产

初级会计职称 实务

04月18日 11:00-12:00

琳琳老师

峰会

曹骏:赚钱的自媒体该怎么做

AI自媒体 AI自媒体

04月19日 12:00-14:00

曹骏

峰会

顶级大厂财务专家分享:有价值的分析得做到这些

数据分析师 数据分析

04月22日 12:00-13:30

杨晨Alex

峰会

曹导AI研习社第二期招新啦

数据分析师 数据分析基础

04月23日 11:50-15:00

曹峥

更多直播
  •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真题试卷-第1场

    难度: 42人已做 做题
  •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真题试卷-第3场

    难度: 7人已做 做题
  •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真题试卷-第2场

    难度: 9人已做 做题
  •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实务真题试卷-第1场

    难度: 5人已做 做题
更多真题

中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119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中级会计职称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课程咨询

售后服务

APP立减150

注册APP

购课满减券免费领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B2-2021077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3350号|京ICP备16038139号|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20130号
知春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4层北区(地铁10号线西土城出A口)|邮编:100191
版权所有 2003-2024 北京环球创智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客服|营业执照

预约成功
您已经成功预约 考试短信提醒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号
添加客服微信号,邀您进群领取学习资料、直播课程等,还能和其他小伙伴一起学习交流。添加时请回复领取

绑定手机号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加强实名认证机制要求,同时为更加全面的体验产品服务,烦请您绑定手机号.

在线咨询